農副產品統購是過去國家對關係國計民生最重要的農副產品,實行有計畫統一收購和銷售的帶有強制性的制度。其基本內容是:凡列入國家統購的農副產品,由國家統一掌握和分配。生產者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品種、數量和價格,向指定的商業企業交售,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不許插手經營。我國從1951年1月棉紗統購開始,1953年11月實行糧食、植物油料統購,1954年9月實行棉布、棉花統購。實踐證明,對關係國計民生重要的而又供不應求的上述農副產品實行統購制度,對切斷城鄉資本主義的經濟聯繫,打擊了哄抬物價的投機倒把行為,促進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和農業合作化的順利進行,保證國家經濟建設和城鄉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等方面,曾起過積極的作用。但是,實行農副產品統購制度畢竟是在商品匱乏時所採取的措 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副產品統購
- 定義:過去國家對關係國計民生最重要的農副產品,實行有計畫統一收購和銷售的帶有強制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