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關係(名詞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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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關係就是指事物之間、事物內部要素之間以及事物的兩重性之間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辯證關係
  • 外文名: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 目的:探究兩者不斷變化的運動
  • 表現形式:既對立又統一
  • 實質:關係
  • 意義:兩者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
概念,目的,思想來源,指導意義,

概念

辯證關係就是指事物之間、事物內部要素之間以及事物的兩重性之間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從世界觀角度看,辯證關係是客觀事物存在的狀態,從方法論角度看,辯證關係是我們認識事物的普遍方法,把握辯證關係的關鍵在於用對立統一的方法看問題,客觀、全面地揭示事物矛盾雙方的相互關係,無可比性除外。

目的

探究兩者不斷變化的運動,並企圖揭示其內在關係(區別與聯繫)。

思想來源

在中國哲學史上,辯證關係思想主要體現在陰陽理論中。陰陽學說,認為宇宙間任何事物都具有既對立又統一的陰陽兩個方面,經常不斷地運動和相互作用。這種運動和相互作用,它是一切事物運動變化的根源。陰和陽之間,並不是孤立和靜止不變的,而是相生相剋,存在著相互對立,相互依存、相互消長、相互轉化的關係。
在西方哲學史上,古希臘哲學中就有辯證關係思想。赫拉克利特認為,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對立 的性質和方面構成的,而對立的東西又相互依存,“相反相成”是宇宙 的普遍現象。他說:“自然也追求對立的東西,它是從對立的東西產生 和諧,而不是從相同的東西產生和諧。例如自然便是將雌和雄配合起來 ,而不是將雌配雌、將雄配雄。自然是由聯合對立物構成最初的和諧, 而不是由聯契約類的東西”,“結合物既是整個的、又不是整個的,既是協調的,又不是協調的,既是和諧的、又不是和諧的。”
在近代,黑格爾第一次以唯心主義形式系統地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則是一切運動和生命力的根源”他說:“每一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以前人的舊思想為基礎,而一旦有一種思想被提出來,馬上就會出現另外一種牴觸思想,於是兩種對立的思想之間就會產生一種緊張狀態,又會因為有人提出另一種融合兩種思想長處的思想而消除。”黑格爾把這個現象稱為一種辯證的過程。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爾的唯心主義體系,吸取了他的辯證法思想,創立了唯物辯證法,也創立了對立統一規律的科學形態。其後,列寧第一次提出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毛澤東在《矛盾論》中對對立統一規律進行了全面深刻的論述 ,並提出了一系列在具體工作中分析和解決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對立統一規律理論是辯證關係思想方法的哲學理論基礎。

指導意義

一.有助於我們正確的、客觀的認識事物。
我們知道,世界是普遍聯繫的。事物的聯繫雖然是複雜的,可又是有章可循的。人們認識事物的關鍵在於把握其規律,辯證關係的思維方法有助於我們正確地對認識對象進行分析和綜合,從而找到規律性。這樣,我們才能做到正確科學的認識事物。
二.有助於我們學會科學的工作方法。
我們知道,做好工作離不開科學的方法。辯證關係的方法運用於實踐,指導實踐,有助於我們處理好工作關係,解決好現實的矛盾問題。 如政治生活中的民主與法制的關係;教育領域的教與學的關係;企業經營中的勞資關係;國際關係中的鬥爭與合作的關係;社會分配的公平與效率的關係;金山銀山與綠水青山的關係等等,都無一離開辯證關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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