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本體論

辯證本體論是繆勒的哲學學說。他認為辯證本體論由客體世界、主體世界和主客統一世界三個因素組成,在此統一中,主體世界起決定作用,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賴以存在的中心。自然科學所研究的客觀存在,由實在的主體決定,人類社會是從生存主體中湧現出來的。主體在這個星球上的生命是偶然的和有危險的,故必須尋求一個“神聖的存在”即主客體融合為一的上帝的境界以保護自己。主體與實在的認知關係,除了關於客體世界的科學知識和關於主體的形式知識之外,還有一種關於主客體統一世界的本體知識,即對上帝的洞見,這是一種最根本的知識,是研究者的約定。

認為物質世界是沒有辯證法的,辯證法如存在主義者所說,只有在涉及能思考、能自由表現自己的人類時才有意義,這種辯證法只是卜帝存在的辯證法結構的映現。辯證法本身表明對立面的統一是絕對的、無限的,對立面的鬥爭是相對的、有限的,只要進入“神聖存在”的境界,就可以達到“對立面的絕對和諧”。辯證本體論的目標是,在運動中求平衡,在衝突中求和諧,在錯誤中求真理,在創造中求上帝。這是一種以調和矛盾為特點的宗教唯心論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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