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即承包方把契約再承包給第三方(新承包方),由新承包方去履行契約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因此,原承包方就叫轉包方。 ...
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現場承包關係,受讓人成為承包契約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由於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
轉包契約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轉包契約,實際上是一種承包權的轉讓,即中標單位將與發包人簽訂的契約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轉由其他承包人來承擔。...
工程轉包是指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倒手轉讓給第三人,使該第三人實際上成為該建設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為。轉包與分包的根本區別在於:轉包行為中,原...
在承包方與第三者確定轉包關係後,承包方與發包方依據土地承包契約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變。轉包不是土地所有權的轉讓,只是轉讓土地的使用權。為了鼓勵土地集中,...
轉包加工式是以一個企業為盟主,將擬生產產品的一部分工作完全轉包給另一個企業進行。一般包含兩種形式:一是提出要求,由轉包企業進行設計和生產;二是盟主企業設計好...
轉包工程審計是對轉包工程是否正常的審計。國務院1983年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承包單位可將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給其他分包單位,簽訂分包...
承包經營契約轉包,是指原承包人將其承包經營的內容的一部或全部轉發包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向原承包人履行義務,再由原承包人向原發包人履行義務的契約行為。本質上...
2014年8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市〔2014〕118號印發《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18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
承包、轉包收入是指我國個人收入調節稅的一項應稅收入。即對國營、集體、聯營、企事業單位實行承包、轉包、承租取得的個人收入。承包可以有多種形式,如生產經營承包...
我國法律規定,工業轉包是指工業工程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契約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未獲得發包方同意,以贏利為目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
全包項目、分包項目和轉包項目全包項目是指承包商對國外發包單位(即國外業主)公布的招標,對招標書中開列的所有項目全部承包,即總體項目只有一個總承包商,所有工程...
轉包村隸屬於雲南省曲靖會澤縣紙廠鄉燈草塘,該村國土面積0.21平方公里,海拔1438米,屬於貧困村,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為主。...
第二十五條發包方對承包方提出的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要求,應當及時辦理備案,並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
受讓方應當具有農業經營能力。第十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包、出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國發﹝1995﹞...
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界定是相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而言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是指承包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進行生產經營,承租人...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契約...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收益,表現為轉包的轉包費、出租的租金或者轉讓的轉讓費等,具體數額由流轉方和受讓方在流轉契約中協商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流轉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第1款“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第十三條 受讓方將承包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草原承包經營權進行再流轉,應當取得承包方的同意。未經承包方同意的,流轉無效。第十四條 草原承包經營權以轉讓、...
第十七條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入股、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十八條 承包方依法採取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