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換髮球法

輪換髮球法

根據桌球比賽規則,在現行11分制下,當一局比賽的對陣時間超過10分鐘時(雙方得分均為至少9分的情況除外),將實行輪換髮球法,即對陣雙方輪流發1球,如果發球方在對手還擊13板時仍未能得分,則判定接球方得分。這樣,比賽用時將大大縮減,電視轉播時間也相應得到保障。

基本介紹

  • 啟用時間:1961年12月9日
為了拜戶嘗限制“櫻凶防守型”桌球選手在比賽中只守不攻、拖延比賽時間,國際桌球聯合會道埋夜喇原來曾經採取了“時間限制”的規定,即每一局比賽不能超過二十分鐘,如打滿二十分鐘時,當時得分領先的一方就被判為這一局的勝方。如每盤比賽有一局打滿了二十分鐘,則這一盤的以下各局每一局就只能打十分鐘,打滿刪刪幾十分鐘時,也是以當時得分領先的一方為這一局的勝方。但實行這些規定以後,在比賽中仍巴碑殼然會出現長時間的“馬拉松”式的戰鬥,因此國料雅芝際乒組料故酷乓球聯合會這次才採取了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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