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輩分
- 外文名:seniority in the family or clan
- 注音:ㄅㄟˋ ㄈㄣ
- 另一寫法:輩份
- 拼音:bèi fen
解釋
文化
概述
背景
字譜
排列
稱謂
親屬稱謂
祖輩的親屬,按古代關於宗親的範圍,是從高祖開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則稱為遠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廣義是指所有父輩以上的男性先輩,狹義則是指祖父。
(2)祖父:又稱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來稱呼祖父;如今對祖父最常見的稱呼是“爺爺”。
(3)祖母:又可以稱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稱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對成年婦女的很普遍的稱呼,也可以用來稱祖母。
(5)奶奶:是今天對祖母的普遍稱呼,古代的使用較晚。作為稱謂,“奶”最早是作為乳母之稱,以後又用以稱母親,又作為對以婚婦女的較廣義的稱呼。
(6)堂祖父、從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這些是對祖父的兄弟的稱謂。
(7)堂祖母、從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這些是對祖父兄弟妻子的稱謂。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還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稱呼,比較特殊的是稱“曾門”。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還可以稱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較常見的為“太婆”。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稱為高祖父,也有稱為“高祖王父”、“高門”。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對高祖之上的歷代遠祖也可稱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稱“高王祖母”。
(1)父母:父母是親屬中最重要的親屬,除“父母”、“雙親”、“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稱外還有“高堂”、“嚴君”、“尊親”、“嚴親”、“兩親”、“親闈”等以及文人筆下的“所生”、“椿萱”等對父母的代稱。
(2)父、父親:是對父親古今習見的稱呼,還可以稱父親為“公”、“翁”、“尊”、“大人”、“嚴君”、“爺”、“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見的敬稱用語,稱自己的父親可稱“家尊”,稱對方的父親則稱“令尊”。
(4)爺:古代對成年男子較廣義的稱呼,宋代開始用作對祖父之稱,魏晉南北朝就用作對父親之稱,或寫作“耶”。
(5)母:是對母親最常見的稱呼。而在古代對母親的稱謂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對成年婦女或老年婦女的泛稱。其中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媽”、“慈”、“家家”和“姊姊”等。
(6)繼母:如果自己的母親去世、離異或被父輩逐出,則稱續娶之妻為繼母、繼親、後母、假母、續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親離家之後還能相見,則稱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稱自己的生身母親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則稱父親之妾為“庶母”、“少母”、“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時期對母親的兩種特殊稱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無論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對父親的妾都可以稱為“姨”、“姨姨”、“阿姨”。
( 12 )義父:指是在自己的父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父,這個“義”字有外加、假、代、自願等意。
( 13 )義母:指是在自己的母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母。
(1)諸父、諸母:是對父親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統稱。
(2)世父:對父親的兄弟的稱謂,現代更多的場合是稱“伯父”、“叔父”
或簡稱“伯”、“叔”。古人將幾個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別稱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對父親的兄弟的妻室的稱呼。
(4)從父:對父親的叔伯兄弟可統稱“從父”,又可分別稱為“從伯”、“從叔”。
(5)姑:對父親的姊妹可稱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稱為“諸姑”、“姑姊”、“姑妹”,對已婚者一般都稱為“姑母”、“姑媽”,與今不同的是偶爾也稱“姑娘”。
(6)姑父:對姑母的丈夫,既可稱為“姑父”、“姑丈”,又可以稱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對姑母的子的稱謂。
(8)表姊妹:對姑母的女的稱謂。
(1)外祖父:對母親的父親,稱其為“外祖父”(與今同),又可稱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爺”等。
(2)外祖母:對母親的母親,稱為“外祖母”、“外婆”(與今同),又稱為“姥姥”、“老老”等。
(3)舅:對母親的兄弟,古今均稱“舅”,在不同場合,可加上一些修飾或補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對舅父之妻的稱謂。
(5)姨母:對母親姊妹的稱呼,先秦時稱為“從母”,秦漢以來則稱為“姨母”,或稱為“姨娘”、“姨婆”、“姨媽”等。
(6)姨父:對姨母之夫稱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稱“表兄弟”、“表姊妹”。
(無論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還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稱,古人統稱為“諸表”。)
“考”和“妣”在先秦時是對父母的異稱,無論生死均可用。秦漢以來,父母死後仍可稱為考妣,但生前不再稱考妣,考妣只用來對死去的父母之稱。而且,考妣不僅用來稱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輩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輩均可用考妣相稱(在先秦時則是對先祖的泛稱)。
(1)夫:或作“丈夫”,本是對成年男子的美稱,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關稱謂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還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漢子”等稱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對妻的最主要的稱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種附加成分,還有“賢妻”、“良妻”、“仁妻”、“令妻”、“嬌妻”等。除此,還可用“婦”、“室”、“君”、“夫人”、“娘子”、“渾家”、“內”、“老婆”、“婆娘”、“太太”等來稱呼。
(1)公:也稱公公,對丈夫之父,古稱為“舅”,也稱為“公”、“公公 ”。這些稱呼正是今天稱丈夫之父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稱婆婆,對丈夫之母,古稱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嚴姑”、“慈姑”、“阿姑”等。後又稱“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對丈夫父母的合稱。近者稱“公婆”。此外還有一個常見的稱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對丈夫的兄弟的稱謂,與近代所稱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對丈夫妹妹的稱謂。
(1)岳丈:是對於妻子之父的稱呼,古代還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稱。
(2)岳母:對妻子之母的稱謂,或稱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來對妻子之母的稱呼。
(4)舅舅:對妻子兄弟的稱呼,或稱為“舅”、“舅爺”、“舅子”等,還稱為“內兄”、“內弟”、“妻兄”、“妻弟”等。
(5)姨:對妻子的姊妹的稱呼,或稱“大姨”、“小姨”,也稱為“妻妹”、“內妹”。
(1)兄:又稱為“昆”。今天則可用“哥”來稱呼兄長。有兄弟數人的情況下,稱呼中必須表示出排行,或以數字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這些排行常用語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廣泛的稱呼,可以稱父、稱兄、稱弟、稱子。)
(2)嫂:對兄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嫂嫂”。
(3)弟:是對與兄相對者的稱呼。
(4)弟媳:對弟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弟妹”。
(5)侄:對兄弟的子女最常見的稱呼,也可直接稱之為“兄子”、“兄女”,或稱為“從子”、“從女”、“猶子”、“猶女”。
(1)女兄、女弟:古代對姊妹的稱謂,或直接稱姊妹為兄弟。“姊”又稱“姐”,與姊相對者稱為“妹”。
(2)姊夫、妹夫:對姊妹的丈夫的稱呼,也可稱為“姊婿”、“妹婿”。
(3)甥:對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稱呼,還稱為“外甥”、“甥女”、“外甥女”。
(1)子:在古代是一個使用範圍較廣的稱呼,秦漢以後主要用作兒子之稱。
自己之子可稱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別人之子又可稱為“令子”、“良子”、“不凡子”、“賢子”等。除此,還可用“男”、“子息”、“賤息”、“兒子”、“兒郎”、“兒男”等來稱呼子。若有幾個兒子則有“長子”、“次男”、“幼子”等稱呼。
(2)女:對女兒的主要稱呼。對別人的女兒往往稱為“愛”或“嬡”,也稱為“令嬡”、“閨嬡”。
(3)義子、義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養的子女,又稱“養子”、“養女”、“假子”。同時還有一個常見的代稱“螟蛉”。
(4)媳婦:對兒子之妻的稱呼。最初只稱為“婦”,後因兒子又稱為“息”,所以子之妻又稱為“息婦”,或寫作“媳婦”。
(5)婿:對女兒丈夫的稱呼,或稱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兒之夫還可以被稱為“女夫”、“半子”、“東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稱“賢婿”之類,岳家一般人都尊稱其為“姑爺”、“姑老爺”。
(6)孫:對兒子的子女的稱呼,或稱“孫息”、“孫枝”。“孫”又分為“孫兒”、“孫女”,“孫女”又稱為“女孫”。
(7)外孫:對女兒的子女的稱呼。女姓還可稱為“外孫女”。
對自己的父母稱“父親”、“母親”。男的自稱“男”或“兒”;女的自稱“女兒”。
稱別人的父親、母親謂“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對別人稱自己的父親、母親謂“家嚴”“家父”和“家慈”“家母”。
對自己已故的父親、母親稱“考”和“妣”;對別人稱自己已故的父母謂“先嚴”“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對於後母稱“繼母”,其他如前。
對自己的祖父母稱“祖父”、“祖母”。男的自稱“孫”或“孫兒”;女的自稱“孫女”。
稱別人的祖父、祖母謂“令祖父”和“令祖母”;對別人稱自己的祖父、祖母謂“家大父”和“家大母”。
對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稱“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稱“王考”和“王妣”。
對自己的曾祖父母稱“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稱“曾孫”;女的自稱“曾孫女”。
稱別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謂“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對別人稱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謂“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對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稱“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稱“元(玄)孫”;女的自稱“元(玄)孫女”。
對父親的兄嫂稱“伯父”“伯母”,對父親的弟弟、弟媳稱“叔父”“叔母”。男的自稱“侄”;女的自稱“侄女”。
稱別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謂“令伯”“令叔”“令伯母”“令叔母”;對別人稱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謂“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稱“幾伯”“幾叔”“幾伯母”“幾叔母”。
對父親的伯父母、叔父母稱“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稱“侄孫”;女的自稱“侄孫女”。
稱別人的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同胞兄弟姊妹稱“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個“幾”字。男女自稱同理。對同族的兄弟姊妹稱“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稱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個“幾”字。男女自稱同理。
稱別人的“兄”“弟”“姐”“妹”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兄”“姐”前面加一個“家”字,“弟”“妹”前面加一個“舍”字。男女自稱同理。
對自己的配偶,男稱女謂“妻”“妻子”“賢內助”,自稱“夫”;女稱男謂“夫”“婿”,自稱“妻”“妻子”。
稱別人的配偶,對男方可稱“兄”道“弟”,對女方稱“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較多,前面加一個排行位數。
對自己的子女稱“兒”“女兒”,自稱“父”或“母”。
稱別人的兒子謂“令郎”,女兒謂“令愛”;對別人稱自己的兒子謂“小兒”“犬子”,女兒謂“小女”,兒子媳婦謂“兒媳”。
對兄弟的子女稱“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個“賢”字,男的自稱“伯”“叔”,女的自稱“姑”、如已嫁人則稱“姑母”。
稱別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個“令”字,在自稱的前面加一個“愚”字。
對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長者,祖輩,長輩、同輩,均按前面所述相稱,寫信問候前面要加一個“宗”字,表示是一個宗族。
對過繼的父母稱“寄父母”“義父母”,男的自稱“寄男”,女的自稱“寄女”“義女”。對於寄兄弟姊妹的稱呼,除“胞”字不能相稱外,其他一律相通。
對父親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姑父”“姑母”,男的自稱“內侄”,女的自稱“內侄女”。單對姑母就自稱“侄”“侄女”。
稱別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爺”“姑奶”,男的自稱“內侄孫”,女的自稱“內侄孫女”。單對姑奶就自稱“侄孫”“侄孫女”。
稱別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爺”“姨奶”,男的自稱“甥孫”,女的自稱“甥孫女”。
稱別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母親的父母,稱“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爺”“姥姥”,男的自稱“外孫”,女的自稱“外孫女”。
稱別人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母親的兄弟及其妻子稱“舅父”“舅母”,男的自稱“甥”“外甥”,女的自稱“甥女”“外甥女”。
對母親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姨父”“姨母”,男的自稱“甥”“外甥”,女的自稱“甥女”“外甥女”。
稱別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母親的姑父、姑母,稱“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爺”“姑姥”,男的自稱“外侄孫”,女的自稱“外侄孫女”。
對母親的舅父、舅母,稱“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爺”“舅姥”,男的自稱“外甥孫”,女的自稱“外甥孫女”。
對父親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稱“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稱“表侄”,女的自稱“表侄女”。
對父親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稱“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稱“表侄”,女的自稱“表侄女”。
對母親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稱“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稱“表外甥”,女的自稱“表外甥女”。
對母親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稱“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稱“表外甥”,女的自稱“表外甥女”。
對父母雙方表親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統稱謂表兄弟姊妹,自稱也是如此。
對妻子的父母稱“岳父”“岳母”,自稱“子婿”“小婿”。
稱別人的岳父岳母謂“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對別人稱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個“家”字。
對妻子的祖父母稱“太岳父”“太岳母”,自稱“孫婿”。
對妻子的伯、叔父母稱“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稱“侄婿”
對妻子的兄弟姊妹稱“內兄”“內弟”“妻姊”“妻妹”,自稱“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對妻子姊妹的丈夫稱“襟兄”“襟弟”,自稱“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稱“聯襟”。
對妻子的其他家族及親屬,妻子怎么稱呼也隨之怎么稱呼。
對丈夫的其他家族及親屬,丈夫怎么稱呼也隨之怎么稱呼。
上述各稱謂,稱別人的,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前面加一個“敝”字。
對子女配偶的父母稱“親親”“親翁”“親家母”,自稱“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親屬的稱謂歸納起來就兩句話:父系稱爺叫奶伯叔姑,母系稱爺叫姥舅與姨。
其他稱謂
- 對出家的僧人稱“和尚”“禪師”“長老”“方丈”,對他們的負責人稱“主持”。
- 對出家的道士稱“法師”“真人”。
- 對出家的女僧人稱“尼姑”“師太”。
- 出家人對燒香進貢的善男善女稱“施主”。
- 向別人介紹時,稱輩分或年齡高於自己的親屬,可以在其稱呼前加“家”字,如“家父”、“家叔”等;稱輩分或年齡低於自己的親屬,可以在其稱呼前加“舍”字,如“舍弟”、“舍侄”等;稱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則可在其稱呼前加“小”字,如“小兒”、“小女”、“小婿”等。
舉例
- 父親的父親稱祖父或爺爺,自稱孫,孫女;
- 父親的母親稱祖母或奶奶,自稱孫、孫女;
- 父親的哥哥稱伯父或大爺,自稱侄、侄女;
- 父親的嫂嫂稱伯母或大娘,自稱侄、侄女;
- 父親的弟弟稱叔父或叔叔,自稱侄、侄女;
- 父親的弟媳稱叔母或嬸子,自稱侄、侄女;
- 丈夫的父親稱公公或爸爸,自稱媳婦;
- 丈夫的母親稱婆婆或媽媽,自稱媳婦;
- 丈夫的伯父稱伯父或大爺,自稱侄媳婦;
- 丈夫的伯母稱伯母或大娘,自稱侄媳婦;
- 丈夫的叔父稱叔父或叔叔,自稱侄媳婦;
- 丈夫的叔母稱叔母或嬸子,自稱侄媳婦;
- 祖父的哥哥稱伯祖父或大爺,自稱侄孫、侄孫女;
- 祖父的弟弟稱叔祖父或爺爺,自稱侄孫、侄孫女;
- 祖父的姐姐稱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稱內侄孫、內侄孫女;
- 祖父的妹妹稱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稱內侄孫、內侄孫女;
- 祖母的哥哥稱舅公或舅爺爺,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 祖母的嫂嫂稱舅婆或舅奶奶,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 祖母的弟弟稱舅公或舅爺爺,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 祖母的弟媳稱舅婆或舅奶奶,自稱外甥孫、外甥孫女;
- 父親的姐夫稱姑夫或姑父,自稱內侄、內侄女;
- 父親的姐姐稱姑母或娘娘,自稱內侄、內侄女;
- 母親的父親稱外祖父或姥爺,自稱外孫、外孫女;
- 母親的母親稱外祖母或姥姥,自稱外孫、外孫女;
- 母親的兄弟稱舅父或舅舅,自稱外甥、外甥女;
- 母親的嫂子或弟媳稱舅母或妗子,自稱外甥、外甥女;
- 母親的姐夫或妹夫稱姨夫或姨丈,自稱外甥、外甥女;
- 母親的姐姐或妹妹稱姨母或姨姨,自稱外甥、外甥女;
- 妻子的父親稱岳父或爸爸,自稱婿;
- 妻子的母親稱岳母或媽媽,自稱婿;
- 妻子的伯父稱伯父,自稱侄婿;
- 妻子的伯母稱伯母,自稱侄婿;
- 妻子的叔父稱叔父,自稱侄婿;
- 妻子的叔母稱叔母,自稱侄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