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輕武器的主體是槍械,一個國家槍械(尤其是步槍)的發展水平,可以看做是其輕武器發展水平的標誌。槍械通常包括手槍、
衝鋒鎗、步槍、機槍和
特種槍(
霰彈槍、
防暴槍、救生槍、
信號槍)等。手榴彈的基本彈種是殺傷手榴彈,另外還有反坦克、燃燒、煙幕等彈種。
槍榴彈主要有殺傷、破甲、煙幕、燃燒和照明等類型。
榴彈發射器可分為槍械型和
迫擊炮型兩大類。槍械型又有結合在步槍槍管下面的槍掛式榴彈發射器、步槍式肩射榴彈發射器(也稱
榴彈槍)和機槍式架射自動榴彈發射器(也稱
榴彈機槍)之分;迫擊炮型可抵地發射,主要包括
擲彈筒和彈射榴彈發射器。
火箭發射器包括各類
火箭筒、槍發大威力攻堅
火箭彈和其他小型火箭發射裝置。
無坐力發射器有後噴火藥燃氣式和平衡拋射式兩種。輕型
燃燒武器包括攜帶型噴
火器及其他一些專用燃燒器材。攜帶型
噴火器是一種單兵使用的噴射火焰射流的近距火攻武器,主要用於消滅依託工事據守的有生力量,抗擊衝擊的集群步兵,特別適於攻擊坑道、洞穴和火力點等堅固工事。單兵飛彈為一種單兵可以攜行使用的飛彈,主要用於反坦克或防低空飛行目標作戰。
英文術語small arms最初僅指可供單兵攜帶的槍械,如手槍、
衝鋒鎗、步槍等 ,後經發展才包括了各種大小口徑的機槍 、
榴彈發射器、
火箭發射器和無坐力發射器等。中國現代的輕武器主要包括槍械和手榴彈、
槍榴彈、榴彈發射器、火箭發射器和無坐力發射器,此外還有輕型燃燒武器和
單兵飛彈等。中國學術界習慣上將上述各種輕武器概括分為兩大類,但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輕武器可分為槍械和
近戰武器;另一種觀點認為輕武器應當分為槍械、榴彈武器和其他類型輕武器。兩種觀點都可見於某些輕武器專著、檔案、標準或辭書中。
釋義
下面列出了15種工具書中“輕武器”條目的釋文:
1.單兵攜行使用的輕型武器,如手槍、
左輪、步槍和衝鋒鎗。
2.口徑等於或小於0.60英寸(15.24mm)包括
自動武器和
霰彈槍在內的所有武器。
3.手槍、步槍等小口徑武器屬之。
4.輕武器包括一般單人能夠攜行、單手或雙手操持發射的所有武器。根據軍用定義,輕武器還包括機槍。
5.單人攜行和操作的武器,包括肩射武器(有時稱長槍)、單手射擊武器(手槍、左輪等)和機槍。一般說來,口徑在1英寸(25.4mm)以內者歸入輕武器類。
6.口徑不大於20mm的火器,除少數例外,輕武器在戰鬥中通常均可手持。
7.使用彈頭或其它殺傷體進行射擊的身管武器,在各種武器中它的數量最大。輕武器類型按下列特徵區分:口徑、用途、操作方法、持槍方法、射出殺傷體所需能量來源、戰鬥中使用與保養方法、自動化程度、射擊性能、槍管數量與結構特點等。通常把輕武器分為小口徑(6.5mm以下)、普通口徑(6.5~9mm)和大口徑(9~14.5mm)。現代輕武器按用途可分為:戰鬥、試射,教練、運動和狩獵等類,按操作和持槍方法可分為:手槍、左輪、
衝鋒鎗、
突擊步槍、步槍、
狙擊步槍、
卡賓槍、
輕機槍、
重機槍與輕重兩用機槍等。
8.一種小口徑武器。在軍械部門,輕武器被定義為口徑小於或等於1英寸(25.4mm)的武器,其中包括單手射擊武器和抵肩射擊武器,如手槍、卡賓槍、步槍和
霰彈槍等。
9.射擊時由單手或雙手握持的小口徑火器,如手槍、步槍等。
10.能夠方便攜行,射擊時由單手或雙手握持的火器,如手槍、步槍等。
11.一種可由單人攜行的武器。
12.一種小型武器,包括各種手持和肩掛武器,如手槍、
卡賓槍,步槍和霰彈槍等。
13.指可以攜帶供單人使用的小型射擊兵器,包括手槍、卡賓槍及
獵槍等手持和肩掛武器。
15.凡可為單兵攜帶和使用的武器謂之。泛言之,區別於
火炮和裝甲武器的所有輕型
步兵武器,均可包括在內。在現代軍事裝備中,輕武器包括。手槍,左輪、卡賓槍以及
衝鋒鎗、步槍、步槍口徑的機槍、
榴彈發射器、輕型
火箭筒、大多數無後坐武器等。無後坐武器和低初速武器出現前,槍炮是以口徑區分的,即20mm以下口徑的武器統稱輕武器,這種分類法現已過時。
從上面“十五家言”看出,輕武器主要指的是槍械,而且強調了單兵攜行使用。只有《現代戰爭詞典》一家把榴彈發射器、輕型火箭筒、大多數的無後坐武器也納入了輕武器範疇。
英文Small Arms的字面是“小武器”。日本人直呼之為“小火器”,德國人稱它為“手持 武器(Handwaffen)“,俄國人稱它為“
步兵武器(CTРЕЛКОВОЕ ОРУЖИЕ )“,法國人稱它為“輕武器(armes légères)”或“便攜武器(armes portatives) “。中國定“輕武器”這一術語時可能是參考了法文名稱。另外從漢民族的習慣和心理傾 向考察也不會把英文的“small”譯為“小”,因為“小”字往往會使人聯想到“初級”、 “不重要”或“脆弱”。把步兵作戰裝備的基本武器稱作“小武器”,恐怕中國人在感情 上很難接受。“輕”字則不同,因為它的基本詞義是指“重量小”(和“重”相對),“ 輕“字的引申義雖然也可組成諸如“輕浮”、“輕率”等貶義詞,但涉及到武器裝備時, 人們想到的常是“輕裝”,“輕便”,“輕巧”等含義。
值得注意的是《簡氏步兵武器年鑑》(1980—1981年版)對:兵武器裝備分類中,並沒有 把“輕武器”單列一類,而使用:“點目標殺傷武器(Point-target Weapons)”這個標 題,其中包括左輪和自動裝填手槍、
衝鋒鎗、步槍、機槍和20—30mm的機關炮等。《簡氏 》把手榴彈、
槍榴彈、
榴彈發射器列入“面目標殺傷武器(Area Weapons)”,把二聯、 四聯14.5mm
高射機槍列入“高射武器(Antiaircraft Weapons)”;把
火箭筒、無後坐力 炮等列入“反坦克武器(Antitank Weapons)”。
《簡氏》目錄中雖然沒有為輕武器立“戶頭”,可是年鑑的主編英國步兵武器專家
威克斯上校在為1980—1981年版撰寫的序中第一個小標題“NATO Small Arms Trials(
北約輕武 器選型實驗)“就包含了“輕武器”這一通用名稱。基於各民族的語言、文化科學技術和 傳統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因此,對“輕武器”稱呼不一,理解不盡一致。在這裡沒有必要 評定誰是誰非,孰優孰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即“輕武器”會作為一個獨立的
軍事技術術詞長期存在下去。
《史氏世界輕武器》和《伊氏世界輕武器》兩本巨著中均把現代輕武器限定在手槍、左輪 、
衝鋒鎗、步槍、機槍範圍內。
《美國大百科全書》的“輕武器”條目中有這樣的敘述:“輕武器主要包括三類:(1)手持射擊武器,(2)抵肩射擊武器,(3)機槍。”
英文輕武器“Small Arms”這一術語的理解,在閱讀英文文獻時,要慎重對待,有時可能 只能作“槍械”,甚至“單手槍械”解。
但是作為現代化裝備的重要的一支,筆者認為:《中國軍事司科全書》上的“輕武器”詞 條的簡短定義概括性較強,即“輕武器通常指槍械及其他各種由單兵或班組攜行戰鬥的武 器“。在一較長歷史階段內,建議輕武器界及有關部門採用這一解釋。
1992年出版的《兵器工業科學技術辭典》對輕武器下的定義幾乎和《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的完全一致。“輕武器—槍械及其他由單兵或班組攜行戰鬥的武器。”
另有兩個重要“輕武器釋文”,亦請注意:
《英漢·漢英輕武器術語詞典》關於輕武器的釋文:“單兵或班組攜帶和使用的武器”。
《簡氏步兵武器年鑑》1992—1993年版前言關於輕武器的釋文:“50mm口徑以內的所有班 組攜行直接瞄準武器並包括反輕裝甲和反
武裝直升機等輔助武器“。
順便談一下Small Arms與Firearms之間關係及其區別與使用。Firearms(常用複數形式) 漢文通譯為“火器”,但“火器”如何定義,漢語詞典和英語詞典就不盡相同。《
現代漢語詞典》中說:“火器—用
火藥的爆炸性能來發揮殺傷和破壞威力的武器,如槍、炮、手榴彈等“。英文《火器詞典》中的定義是“火器—藉助
發射藥和發射機構發射單個彈 丸或群集
彈丸的任何一種器械。(注意這本詞典收入的術語只包括手槍、左輪。步槍、
卡賓槍、
霰彈槍、
運動槍、
槍彈、霰彈等,不僅不包括機槍,連
衝鋒鎗也沒有,更談不上手 榴彈、
火箭筒等)。英文版《韋氏新世界美語詞典》的釋文是:“火器—藉助火藥爆發 力推動發射彈丸的任何武器,特指輕小得足以攜行的武器,如步槍或手槍。“由此可見, 在輕武器領域,兩術語對比使用時,Small Arms可指“槍械”(槍的總稱),而Firearms 可理解為“單兵槍械”。
特點
輕武器的主要特點是:1、重量輕,體積小,多數能單獨使用,可由單兵或戰鬥小組攜行;2、使用方便,開火迅速,火力猛烈;3、
環境適應能力強,可以在惡劣的條件下作戰,人能達到的地方輕武器就能達到,特別適應於敵後鬥爭使用;4、品種齊全,可以按任務要求進行裝備,殺傷人員,擊毀裝甲,防衛低空,縱火焚燒,施放煙幕、毒氣等均可使用輕武器;5、結構簡單,易於製造,成本低廉,適於
大量生產,大量裝備。
功能作用
輕武器具有其他武器不可替代的戰術功能。持槍步兵是各國軍隊的主體。在現代戰場上部隊不會只局限於一地作戰,地面攻防戰鬥往往是在看得見的距離上進行交火。輕武器的主要作用是:
①
進攻戰鬥中實施近距離火力突擊和支援近距離步兵突擊;
②
防禦戰鬥中在較遠距離上狙擊或壓制進攻之敵,在近距離內遏止和粉碎敵步兵的衝擊;
③在特種環境中(叢林、山嶽、城鎮等)作戰使用 ;
⑤毀傷
低空飛行目標(直升機、低空飛行的飛機等),殺傷降落中的傘兵;
⑥是游擊作戰、警戒、巡邏、偵察和自衛的必備武器。
戰爭功用
在
現代戰爭中輕武器的主要戰術功用可歸納為以下8條:
1.輕武器是現代步兵(輕步兵和
裝甲步兵)手中的基本武器,是近戰中最有效的殺傷手段;
2.輕武器在支援步兵衝擊,在壓制和摧毀敵人
火力點(敵機槍掩體、
榴彈發射器和反坦克武器陣地等)方面,有相當大的威懾和打擊作用;
3.防禦時,在近距離內,輕武器是遏止和粉碎敵下車步兵衝擊的主要火力源泉;
4.在特定條件下戰鬥(叢林、峽谷、城鎮等),輕武器能夠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5.在敵後游擊作戰中,襲擊敵人運輸線(特別是它的油料供應系統)、供應基地、前線機場、飛彈發射基地、通信聯絡系統和指揮機關等,輕武器可能是主要的戰鬥手段;
6.警戒、巡邏、偵察和自衛,必須配裝輕武器;
7.在反裝甲的梯次
火力配系中,步槍等配裝的
槍榴彈等輕型反裝甲手段,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8.輕武器具有一定的防低空低速空中目標(如
傘降兵、直升機和低空飛機等)的作用。
發展簡史
火器的產生源於至遲9世紀國中國發明的火藥。1259年中國製成的以
黑火藥發射子窠的竹管
突火槍,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身管射擊火器。歐洲槍械的發展大致經過了以下過程:14世紀出現
火門槍,15世紀出現
火繩槍,16世紀出現
燧石槍(又稱
燧發槍),19世紀初出現
擊發槍,19世紀中葉出現金屬彈殼定裝彈後裝
擊針槍,19世紀下半葉出現彈倉槍,19世紀末出現
自動槍械。在這長達600餘年的發展過程中,槍械本身由前裝到後裝,由滑膛到線膛,由非自動到自動,經歷了多次重大的變革。19世紀中葉以前,槍械的發展主要集中在提高點火方法的方便性和可靠性方面,19世紀末開始在提高射速方面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同時,槍械的品種由少到多,重量逐漸減輕,口徑由大到小,射程由近及遠,射速也逐漸提高,才發展到今天這樣的水平。
步兵使用的小型爆炸性或燃燒性彈藥通常稱為榴彈。最早的榴彈主要以殺傷和燃燒為主,以後才發展出現了
破甲、化學、煙幕、照明等彈種。榴彈可以手投(手榴彈) 、槍發(
槍榴彈)或用專門的
榴彈發射器發射。據史料記載,手榴彈於11世紀初首先出現於中國,15世紀末出現於歐洲。槍榴彈和榴彈發射器出現於16世紀末期,是為了增加手榴彈的投擲距離而開發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陸續出現了
火箭發射器和
無坐力發射器。60年代又出現了根據火箭發射原理製成的並帶有
制導系統的
單兵飛彈。
輕武器是在戰術需求的引導與推動下,和技術可能(即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允許與制約下,逐步發展起來的。遠古時代人們幻想的“神彈子”和“掌
手雷”,由於火藥的發明,槍械和手榴彈的出現,而變為現實。面對敵集群步兵的快速衝擊,提高發射速度,一直是早期槍械發展的重大課題,只有在科學技術進步到19世紀末期,後裝槍和金屬彈殼定裝槍彈已經成熟,使得
自動武器出現之後,才算基本得到解決。20世紀初,
塹壕戰的興起,使一度受到冷遇的手榴彈再度受到重視;為了伴隨
步兵班戰鬥,笨重的機槍演進出了
輕機槍;陣地爭奪戰的增加,要求在近距離內發揚火力,使
衝鋒鎗出世參戰;飛機和坦克在戰場上的運用 ,使坦克機槍、
航空機槍、
高射機槍、
反坦克槍、
無坐力發射器、
火箭發射器和
單兵飛彈等相繼發展起來。20世紀中葉
核武器的誕生,步兵摩托化、裝甲化的實現,大大促進了步兵的戰場
運動速度和防護能力的提高,對槍械的要求,由突出威力轉變為在保證必要威力的條件下,突出機動性和持續作戰能力,6毫米以下的小口徑突擊步槍隨之發展成為世界潮流。
輕武器在戰術需求推動下的發展,反過來也對
軍隊編成、戰術運用,甚至軍事理論產生過重大影響。17世紀中葉出現
刺刀,
滑膛槍手有了格鬥自衛的武器,17世紀末長矛手便從歐洲軍隊中消失了,
冷兵器退居到次要地位。17世紀以前敵對雙方交戰距離經常很近,手榴彈曾風行一時,許多軍隊中都編制有專門的“榴彈兵”。自動武器於19世紀末的出現,對戰場態勢和戰術的影響尤為明顯,各國軍隊不得不拋棄兵員密集的“
縱隊戰術”,採用“散開戰術”;同時“躍進”亦成為在密集的機槍和步槍火力下的主要運動方式;在敵方機槍火力被克服之前,所有步兵衝擊成功的希望都是很小的,衝擊前的
火力準備也就成為非常必要的戰術了。
發展趨勢
20世紀80~90年代,輕武器經歷著更新換代的變革。美國、蘇聯和西歐諸國都進行了輕武器裝備更新;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東歐一些國家也不同程度地採用了新型輕武器。這個時期輕武器新產品開發也十分活躍,有些已經研製成功並開始裝備軍隊,有些正處於開發試驗階段。現代輕武器的發展趨勢大致為:①
突擊步槍將繼續在結構和性能方面進行創新與發展,先進戰鬥步槍、輕型步沖合一槍、新
卡賓槍、單兵自衛槍、步槍
輕機槍合一的新型單兵戰鬥武器等已經出現;步槍和輕機槍組合而成的班用槍族將進一步得到廣泛套用。②
特種部隊使用的輕型
單兵武器將有較大發展。③手槍的發展,將著重解決手槍彈頭命中人體後使其迅速喪失戰鬥力的
停止作用和侵徹性能同時提高的問題。④
狙擊步槍趨向加大射程,使用更大威力的彈藥和提高射擊精度。⑤步機槍彈藥,特別是多作用槍彈、
無殼彈、
箭形彈、
雙頭彈和其他一些新結構槍彈將有較大發展。⑥
自動榴彈發射器將大幅度減輕重量,開發新型高威力彈藥(包括
近炸引信)和晝夜使用的測距瞄準合一的袖珍
火控系統。⑦普通口徑的
通用機槍或中型機槍的地面
野戰使用將趨於減少,這類機槍將主要裝備在各種車輛、直升機、低空作戰飛機上單獨使用或在戰鬥車輛上作為並列武器(與主炮同軸)使用。⑧地面使用和車載、機載
大口徑機槍將繼續得到發展,主要是減輕重量,增加彈藥品種,開發輕便高效火控系統,加大射程和提高射擊精度。⑨
霰彈槍軍用性能的提高,將成為重點研究開發項目之一。⑩低發射痕跡(無焰、無煙、微聲)的輕武器將有進一步的發展。輕型近程反裝甲、攻堅和殺傷壓制用的
火箭發射器和
無坐力發射器將有較大發展。步兵用輕便廉價的
光學瞄準鏡、夜視器材和測距瞄準合一裝置將以較快速度開發和使用。反恐怖活動和防暴武器彈藥將更加受到重視。輕武器訓練和演習彈藥以及實戰模擬裝置的開發,將加快步伐並逐步得到廣泛套用。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輕武器將在探索新的工作原理、新型結構產品方面繼續發展,世界各國層出不窮的各種新式槍械和彈藥的
試驗方案,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在提高輕武器機動能力的同時,還要著重增強其威力,加大其火力密度,以提高其作戰效能;提高輕武器對任務、人員和環境的適應性,加強輕武器反坦克、反空襲的能力,使槍械實現點、面殺傷與破甲一體化。輕武器在新材料(如
輕金屬、工程塑膠等)、新能源(如非火藥能源——
電磁能、聲能、光能等)和高技術的採用方面也將大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