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彈筒

擲彈筒

擲彈筒的別名又叫超輕型迫擊炮,主要裝備二戰中日本軍隊,口徑在50MM以下,單兵攜帶,不占編制。日本擲彈筒口徑50毫米,有兩種型號。

主要區別在於拋射筒長度,侵華日軍主要裝備拋射筒為25.4厘米的擲彈筒,每個日軍步兵小隊(相當於中國的排,人數在50人到70人之間)都配備一個機槍小組(有二挺輕機槍),一個擲彈筒小組(有二個擲彈筒)和二個步槍班。後期為一個小隊一個擲彈筒,一挺輕機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擲彈筒
  • 外文名:grenade launcher
  • 生產地:德國、日本
  • 口徑:50MM
發展歷程,使用記錄,優點,

發展歷程

因為發射準備時間短,還被廣泛用作指揮部自衛火器。彈頭重800克左右,射程300米,射速30發/分,殺傷半徑5米左右,擲彈筒重量相對德國的要輕一些。
單兵操作單兵操作
日本擲彈筒除了發射專用榴彈外,還可以發射制式手榴彈----此時要加裝發射藥盂,且因為手榴彈作為炮彈使用閉氣性不好,此時的射程大約在200米左右。
日軍的擲彈筒從本質上來說是一門輕迫擊炮,它的主要特點是射角大,彈道彎曲,射程不遠。主要用來殺傷躲藏在工事和隱蔽物後的敵人或者在遠距離殺傷敵人有生力量,它的殺傷效果好,操作方便,可以伴隨由單兵攜帶隨一線步兵移動,對一線步兵進行支援。由於單兵攜帶且可以隱蔽在障礙物後發射,它的隱蔽性很強。擲彈筒由特製的彈藥袋攜帶,一個彈藥袋可以攜帶8枚榴彈,一個二人擲彈筒小組可以攜帶16枚。
在實戰中,日軍多次違背日內瓦公約往往把毒氣彈和榴彈混合使用,給中國抗日軍民造成很大的殺傷。
中國軍隊繳獲擲彈筒後加以仿製,因根據地條件限制,無法給拋射筒刻上膛線,因此採用滑膛結構,為了不影響射程,拋射筒加長至400毫米。
抗日戰爭期間,中國軍隊曾大量仿製這種擲彈筒,給日軍造成殺傷。
擲彈筒擲彈筒
擲彈筒攻擊範圍:介於手雷和火箭筒之間的武器。彈藥量:攜帶彈藥量為2枚。並且擲彈筒的彈藥可以選擇為投擲蝴蝶雷(一種輕型反步兵地雷)著彈點直接形成小型地雷,在防禦戰時會有很大用處。可以設定武器的架設時間.攻擊方式:拋物線攻擊。掛件:可以加裝瞄準具,加長炮身增加攻擊距離。
發射時先由射手先拉動擊發桿,然後由彈藥手將彈藥從筒口裝入,完成彈藥的安裝。左手握住發射筒,根據目標距離轉動手柄直至調節桿達到對應長度,射手通過瞄準線進行概略瞄準後,拉動擊發機上的皮帶,擊發底部發射炸藥將榴彈射出。
由於底部的發射藥未變,靠調整擲彈筒的角度,來確定發射距離瞄準目標,所以只有經驗豐富的擲彈手,才能準確地擊中目標。
隨著兵器的發展,擲彈筒漸漸被準確度高的槍榴彈、火箭筒和迫擊炮所取代。

使用記錄

日軍在二戰中使用了大正十年擲彈筒和八九式擲彈筒。
擲彈筒擲彈筒
大正十年擲彈筒口徑50毫米,重量很輕只有2.6公斤,射程為175米。它的設計目的主要是日本軍方希望能夠彌補中型迫擊炮和單兵手榴彈之間的火力空檔,同時能夠大大增強步兵分隊(相當於中國軍隊的班)火力。大正十年式擲彈筒在日軍服役長達25年,直到日軍二戰戰敗為止。
但是大正十年式自身性能不佳,它的射程太短(不到200米),這讓士兵無法在較為安全的距離使用它,另外它的精度也不佳,這使得它很快就被後來八九式擲彈筒所取代。
八九式擲彈筒是大正十年的改進型,口徑也是50毫米,全炮長413毫米,炮筒身長260毫米,全炮重2.7公斤,炮筒重1.6公斤,炮筒腳長170毫米,炮筒板重1.1公斤,腳板高60毫米,腳板寬67毫米,最大射程700米,有效射程500米。
八九式也是日軍二戰中主要裝備的擲彈筒。

優點

1. 重量輕,易於攜帶,可提供及時的火力支援:
世界同口徑的迫擊炮一般至少要超過6公斤,八九式擲彈筒只有不到3公斤,比一把步槍的重量要輕的多,非常適合單兵攜帶。
九一式手榴彈也不過0.45公斤,一個彈藥袋裝彈八發也不過3.6公斤,加上擲彈筒整個作戰系統一共不到7公斤,比一挺捷克式輕機槍還要輕的多。由於重量輕,擲彈筒小組不會像迫擊炮組或者重機槍組一樣由於負重大--無法及時隨一線步兵作戰。實戰中,擲彈筒小組甚至可以隨著步兵衝鋒。
2. 威力不錯,造價低:
一般來說,擲彈筒的殺傷半徑大約在5到8米,一發榴彈如果落在人群中可以殺傷數十人,這個威力對於50毫米口徑來說還是不錯的。
擲彈筒對技術成熟的日本來說,造價只有步槍的四分之一,(質疑:日本陸軍兵器本部於昭和十六年(1941)十二月調整之兵器臨時價格表(甲)中,三八式步兵銃《38大蓋》價格是90日元,十年式擲彈筒是97日元,新款的*八*九*式重擲彈筒是244日元,怎么會比步槍便宜呢?)而九一式榴彈和普通步兵手榴彈基本相同也是極為廉價。如此的價格相對擲彈筒的不錯的戰績來說,簡直是太便宜了,在二戰期間僅僅國民政府就製造了4萬多具,大量裝備國軍部隊。
3.可以發射化學武器:
大家都知道日軍在二戰中曾經普遍使用化學武器,直到今天還有數十萬枚化學炮彈留在中國東北沒有處理。日軍中一般把化學武器叫做“決勝武器”,他們認為化學武器對於防守非常頑強但是基本沒有裝備防毒面具的中國軍隊效果極佳(日本防化部隊每個人都配有防毒面具),可見其重要性。在最為艱難的攻堅戰或者防禦戰中,日軍採用迫擊炮和擲彈筒大量使用化學彈頭。在1937年的凇滬會戰中日軍首次使用擲彈筒發射催淚性氣體和噴嚏性(嘔吐性)氣體,使中國守軍很多士兵失去意志。到了1938年的武漢會戰期間,由於日軍遭遇國軍多次圍殲和更為頑強的阻擊,日軍使用毒氣更加肆無忌憚並開始使用劇毒的糜爛性毒氣芥子氣和路易氏氣,造成中國士兵的大量傷亡,日軍無視人權與海牙公約,大規模使用生化武器,給中國人民帶來嚴重傷害。
整個八年抗戰的某些戰役中,中國軍隊有百分之二十左右傷亡在化學武器上。
而擲彈筒屬於排一級一線支援武器,可以根據戰場的需要,非常及時地釋放化學武器進行戰術打擊,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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