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材料與燃料資金定額

輔助材料是指直接用於生產,有助於產品形成或便於生產進行的但不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物資。輔助材料資金定額的確定,要從具體情況出發。對於消耗量大,占用資金多,又有消耗定額的主要輔助材料,可分品種按定額日數法核定,對於消耗量小,占用資金少的一般性輔助材料,則可採用因素分析法或比例推算法核定。

(1)按定額日數法核定。參看“定額日數法”條目;
(2)按因素分析法核定。計算公式如下:
輔助材料資金定額 =(基年平均餘額-超儲積壓和不合理占用額) ×(1+計畫年度生產-任務增減%)×(1-計畫年度加速資金周轉%)
例 某廠雜品庫某類輔助材料上年平均占用資金92000元,其中不合理積壓數為12000元,預計今年該類材料用量增長10%,資金加周轉加速5%,則該類輔助材料資金定額=(92000-12000)×(1+10%)×(1-5%)=80000×110%×95%=83600元
(3)按比例推算法核定。計算公式為:
輔助材料資金定額 =計畫年度輔助材料耗用量×基年輔助材料 平均餘額占實際耗用額的%×(1-加速流動資金周轉)
例 計畫年度某類輔助材料的計畫耗用額為200000元,基年該類輔助材料平均餘額占實際耗用額的比率為20%,預計資金周轉加速為10%,則
某類輔助材料資金定額 =200000×20%×(1-10%)=36000元
燃料包括各種液體、固體與氣體燃料。按其性質本應歸屬輔助材料項目,但由於它在工業生產中的重要地位,把它單獨列出,便於加強管理。其資金定額的確定與輔助材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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