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臨陣脫逃罪

軍人臨陣脫逃罪是指軍人在戰場上因畏懼戰鬥而臨陣脫逃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違反軍人職責罪。本罪的主要特徵:(1)行為人在主觀上出於故意,具有貪生怕死的心理。(2)客觀上表現為從即將作戰或開始作戰的陣地上脫逃。鼓動他人脫逃、在關鍵時刻或重要崗位脫逃.因脫逃而動搖軍心,削弱軍隊戰鬥力的,為情節嚴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人臨陣脫逃罪
  • 釋義:軍人在戰場上因畏懼戰鬥而臨陣脫逃的行為
戰時臨陣脫逃罪,是指軍人在戰鬥中或者在接受作戰任務後,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擅自逃離戰鬥崗位的行為。本罪的犯罪主體是所有軍人,即本法第450條所規定的所有人員。從司法實踐看,犯戰時臨陣脫逃罪的,既有士兵又有軍官,既有戰鬥人員又有非戰鬥人員,既有單獨一人實施的,又有糾集數人甚至率領建制部隊共同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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