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宣誓是軍人對自己肩負的神聖職責和光榮使命的承諾和保證。是一種莊嚴儀式。通常在軍人入伍時、臨戰前或戰鬥間舉行。在革命戰爭時期,許多部隊於戰前舉行誓師大會,集體表達戰鬥決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新兵入伍時,部隊都迸行入伍宣誓儀式。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的規定,軍人誓詞是:“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應盡的光榮義務,為了負起革命軍人的神聖職責,我宣誓: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學習軍事、政治、科學文化,苦練殺敵本領,愛護武器裝備,保守軍事秘密,發揚優良傳統,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勇於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英勇戰鬥,不怕犧牲,保衛社會主義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在任何情況下決不背叛祖國。以上誓詞,我堅決履行,決不違背。”
正文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誓詞》是: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應盡的光榮義務。為了負起革命軍人的神聖職責,我宣誓: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努力學習軍事、政治、科學文化,苦練殺敵本領,愛護武器裝備,保守軍事機密,發揚優良傳統,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英勇戰鬥,不怕犧牲,保衛祖國,保衛社會主義建設。
以上誓詞,我堅決履行,決不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