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刑事審判組織

軍事刑事審判組織,各級軍事法院內負責直接審判案件和對案件有討論決定權的組織。有獨任庭、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3種形式。其中,獨任庭和合議庭是直接審理具體案件的臨時性審判組織,而審判委員會則是不直接審理具體案件的、具有穩定性和單一性的審判組織。審判委員會只對某些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進行討論和決定,對於審判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合議庭必須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