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法學

刑事訴訟法法學

《刑事訴訟法》講述了刑事訴訟法是規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國家機關職權活動,打擊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護刑事被害人及其他公民正當權益的基本法,其根本的價值目標是實現刑事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訴訟法法學
  • 作者梁玉霞
  • ISBN:9787811351767
  • 定價:46.00 元
  • 出版社暨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05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刑事訴訟法》講述了:刑事訴訟法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法律部門。在古老的法律典籍中,與刑法一道占有著非常突出而重要的地位。在西方,伴隨著17、18世紀成文法運動的興起,刑事訴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部門法在各國如雨後春筍般誕生。相比之下,我國的這一進程要晚得多,19世紀末西法東漸和清朝修律變法,將千年諸法合體的胞衣衝破。在中國近現代政治的動盪中,刑事訴訟法也經歷了諸多的艱難曲折。我國於1979年才制定了第一部刑事訴訟法典,1996年進行了比較大的修改,沿用至今。刑事訴訟法是程式法。在我國很長一段時間裡,程式法一直被當作實現實體法的工具和手段而處於附屬的地位。司法實踐中重實體而輕程式,不遵守程式法甚至違反程式法的現象十分普遍。只是近十多年來,由於法律程式對於實現法治、保障民主的重要性,程式法才逐漸被人們所廣泛認知。法律程式被認為是法治與恣意的人治之間的分水嶺,甚至有人說程式法是實體法之母。法律程式的意義在於為公權力劃定行為的邊界,控制國家公權力的濫用,避免國家機關對公民個人自由造成威脅或傷害,保障人民的權利,以體現法治的精神。實際上,20世紀60年代發生在美國的正當程式革命,已將程式的意義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對傳統大陸法系國家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刑事訴訟法因關乎人權、自由而與憲法保持著最密切的聯繫。在我國,刑事訴訟法是規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國家機關職權活動,打擊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護刑事被害人及其他公民正當權益的基本法,其根本的價值目標是實現刑事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作者簡介

粱玉霞,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客座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理事,中國檢察學會理事,廣東省訴訟法學會副會長。
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83);中南政法學院,獲訴訟法學碩士學位(1997);西南政法大學,獲刑事訴訟法學博士學位(2002);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2002-2004)。
主要研究方向為:訴訟法學、司法制度、證據法學、軍事法學。代表作:①《刑事訴訟主張及其證明理論》(專著);②《論刑事_斥訟方式的正當性》(專著);③《中國軍事司法制度》(專著);④《中國軍事法導論》(主編);⑤《司法相關職務責任研究》(第二主編)。先後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律科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現代法學》、《中國刑事法雜誌》、《當代法學》、《暨南學報》、《學術界》、《求索》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多篇。

圖書目錄

總序
前言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一節 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刑事訴訟的理論範疇
第三節 刑事訴訟的基本價值理念,
第四節 刑事訴訟法
第二章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一節 人民法院
第二節 人民檢察院
第三節 公安機關和其他專門機關
第四節 刑事訴訟參與人
第三章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
第二節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第三節 對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則
第四節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第五節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第六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原則
第七節 無罪推定原則
第八節 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原則
第九節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第十節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原則
第十一節 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原則
第四章 刑事管轄
第一節 管轄概述
第二節 立案管轄
第三節 審判管轄
第五章 迴避
第一節 迴避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迴避的人員範圍、理由和種類
第三節 迴避的程式
第六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一節 辯護
第二節 刑事代理
第七章 刑事強制措施
第一節 刑事強制措施概述
第二節 拘傳
第三節 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
第四節 拘留
第五節 逮捕
第八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節 附帶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和請求賠償範圍
第三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和審判
第九章 期間、送達
第一節 期間
第二節 送達
第十章 刑事訴訟證據,
第一節 刑事證據概述
第二節 刑事證據的種類
第三節 刑事證據的分類
第十一章 刑事訴訟證明
第一節 刑事訴訟證明概述
第二節 刑事證明對象
第三節 刑事證明要求和證明標準
第四節 刑事證明責任
第十二章 立案
第一節 立案概述
第二節 立案的根據和條件
第三節 立案程式和立案監督
第十三章 偵查程式
第一節 偵查概述
第二節 偵查行為和程式
第三節 偵查終結
第四節 偵查監督
第十四章 提起公訴
第一節 審查起訴
第二節 提起公訴
第三節 不起訴
第十五章 審判概述
第一節 刑事審判的概念和任務
第二節 審判的原則和制度
第三節 審判組織
第四節 審判筆錄
第五節 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十六章 第一審程式
第一節 第一審程式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公訴案件的第一審普通程式
第三節 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式
第四節 簡易程式
第十七章 第二審程式
第一節 第二審程式概述
第二節 第二審程式的提起
第三節 第二審程式的審理方式和程式
第十八章 死刑覆核程式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覆核程式
第三節 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覆核程式
第十九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一節 審判監督程式概述
第二節 提起審判監督程式的理由和根據
第三節 提起審判監督程式的主體
第四節 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的重新審判
第五節 審判監督程式與二審程式和死刑覆核程式的聯繫與區別
第二十章 執行
第一節 執行概述
第二節 各種判決、裁定的執行程式
第三節 變更執行程式
第二十一章刑事特別程式
第一節 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節 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司法協助制度
參考文獻
後記
……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學
一、刑事訴訟法
(一)刑事訴訟法的概念和性質
刑事訴訟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以及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範。它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等專門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規程,也是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刑事訴訟活動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刑事訴訟法僅指一個國家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典。廣義的刑事訴訟法是指一切有關刑事訴訟的法律規範,例如,《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其他法律中所包含的刑事訴訟法律的規範、有關部門刑事訴訟的法律解釋等。刑事訴訟法的概念通常從廣義上理解。
刑事訴訟法的性質可以從以下四方面把握:
(1)刑事訴訟法是程式法。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和所發揮的作用,可以分為實體法和程式法。實體法規定實質的法律權利和義務;程式法規定實質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如何實現的方式和程式。刑事訴訟法是規定國家如何正當行使刑罰權的程式性法律,因此是典型的程式法。
(2)刑事訴訟法是公法。按照法律調整對象是否涉及國家和個人的關係,法有公法、私法之分。調整個人與個人之法律關係的是私法;調整國家與個人關係的是公法。刑事訴訟法是專門機關以國家名義解決當事人刑事責任問題的法律,是在國家和個人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所以屬於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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