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縣拉普鎮人民政府

越西縣拉普鎮人民政府,為四川省涼山州越西縣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辦公時間,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②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的決議、命令及本鎮黨委的決定,執行本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
③促進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編制和執行本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鎮村整體規劃和經濟發展規劃,編制並執行財政預算。
④加強本鎮科教衛生、社會保障、社區管理、扶貧、計畫生育、環境保護等各項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並搞好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
⑤加強農村社會公益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建設,向農民民眾提供政策、科技、市場信息和社會救濟、救助服務,協助有關部門打擊坑農害農行為,依法發展各類經濟組織並保護其合法權益,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民眾的關係。
⑥加強鎮機關、村級財務管理和農民負擔監督工作,加強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及村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以及涉農資金的管理與發放。
⑦調查本鎮農村產業結構情況,推廣農村實用科學技術,參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積極引導農民培植烤菸、核桃、花椒等主導產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新型農村產業合作經濟組織,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增加農民收入。支持產業的協調發展,支持民營和集體經濟。
⑧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轄區內安全生產事故。
⑨做好鎮村規劃建設、環境保護、農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渠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⑩負責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督促村級班子做好農村的穩定和村容村貌等各項社會事務的村級管理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員會自治能力。

辦公時間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機構設定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鎮鎮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機構內部綜合協調、目標管理、效能建設、文秘信息、保密機要、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會務安排及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黨委和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基層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及宣傳、統戰和民族宗教、反腐敗、村級組織建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三)經濟發展和鎮村振興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牌子):牽頭負責鎮村振興、新型城鎮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工礦商貿流通、招商引資、政府性投資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節能減排、統計、脫貧攻堅、村鎮規劃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自然資源管理、生態環境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污水處理等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掛禁毒防艾和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負責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禁毒防艾、計畫生育、醫療保障、退役軍人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五)社會治理辦公室(掛民眾工作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矛盾化解等工作;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台嗎有關公工作;牽頭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地質災害防治、森林草原防滅火、水旱災害、地震災害等的預防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檢測預警,以及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縣級各部門在鎮鎮的延伸執法,履行鎮鎮政府法定行政執法職責;負責場鎮管理工作。
(七)財政工作辦公室: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村級財務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村社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工作。
(八)重點產業發展辦公室:組織編制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協調引導投資,組織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協調推進重點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引導、扶持新型產業發展、規模企業、特色行業、重點產業的發展工作。
(九)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落實好安置點的政策和各項要求,做好安置點的綜合協調、綜治維穩、環境衛生和管理工作。
(十)生態環境和旅遊發展辦公室:負責生態環境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污水處理、旅遊資源保護、開發利用、旅遊行業和秩序的管理工作。
(十一)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負責整合最佳化公共服務和行政審批職責,組建和管理鎮村便民服務體系,提供“一站式”的綜合服務。負責退役軍人服務相關工作。
(十二)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農村服務體系建設、農產品安全技術服務工作。承擔農業技術服務推廣,農林牧技術推廣,農林牧水等涉農服務工作嗎。
(十三)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出宣傳、文化、旅遊、教育、體育等公共服務工作,承擔新時代文明實踐等服務工作。
(十四)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掛農民工服務中心牌子):負責提供公共就業服務、醫療保障、養老保障等社會保障服務工作;負責農民工輸出、培訓、維權、回引及返鎮創業服務等工作。
(十五)城鎮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容貌秩序、環境衛生、公共基礎設施、綠化等城鎮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城域內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綜合治理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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