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華僑華文教育

越南華僑華文教育是20 世紀前,越南華僑設立私塾以教育其子女。所用教材為《三字經》、《千字文》及《四書》、《五經》。塾舍則利用廟宇、會館或私人房屋。19 世紀末,中國維新運動變法改制,廢科舉倡新學,海外華僑受國內思潮與國外教育制度之影響。孫中山幾次到越南宣傳革命,僑胞大受啟迪,遂有辦近代教育、創立學校之舉。1908 年堤岸閩漳學校之創辦,為越南僑校之嚆矢。同年堤岸中法學校籌建。

1911年堤岸穗城學校、海防時習國小創辦,後堤岸義安、崇正等校次第設立。20年代越南華僑教育日益發展,僑校設于越南各地。1931年暨南中學和中國公學在堤岸成立,始辦中學教育。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1938年廣州淪陷,中國教育界人士相繼南下,堤岸之中山、嶺南、知用、南僑、國民等中學於 1939年、1940年相繼成立。知用中學創立時即設有高中班,為越南僑校中最先辦高中之學校。中文和法文並重的僑校,有中法學校和遠東中學。1954年後出現以英文為主的僑校,如名世英文學校、林威廉英文學校、中英英文書院、林珍中英法文商科學校等。師範教育始於20世紀 30年代暨南中學之高中師範科,40年代後義安、知用、穗城等校時有辦師範班,以解決師資問題。除正規中國小外,尚有幼兒教育、夜學及補習學校。據統計,至 1949年底,越南堤岸、西貢兩地區共有華僑學校 97所,其中中學 12 所,國小 83 所,幼稚園及補習學校各 1 所,教師 901 人,學生25226 人。僑校的學制、課程設定,一般與國內相同,並用國內通用的課本。1954年後,北方用新中國課本,南方用台灣課本。越化華僑學校後,僑校被納入越南教育體制,規定用越南課本,用越語授課。在中學,中文僅作為外語供學生選修。隨著中越關係的逐步改善,越南政府對華文教育的政策日趨放寬。1989年準許在各中國小設立中文夜校,後增加公立國小華文授課時間,從每周 2節增至 6節。同時,並不阻止各種華文補習班建立。1990年, 越南國會通過決議,準許成立民辦學校和實行教育形式多樣化。各種形式的華文教育和華文學校因而得以進一步發展,鄉村民辦華文學校尤為興旺。1991 年 8月 5日,越南教育部在胡志明市舉行首屆華語初級會考,促進華文教育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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