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08年社會消防工作實施意見是關於的一部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2008年社會消防工作實施意見
- 地區:赤水市
- 性質:社會消防工作實施意見
- 時間:2008年
內容,時間,
內容
2008年,全市社會消防工作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協調發展和安全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化社會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全面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深入開展消防專項治理,大力推進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傳,加強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加強社區、農村消防建設,全面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不斷提高人民民眾消防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全社會預防、控制、處置火災整體能力,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創建“平安赤水”、構建“和諧赤水”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深化消防工作責任體系建設,健全消防管理機制
(一)繼續推進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各級、各部門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健全消防工作責任機制,緊緊圍繞著社會消防工作的目標任務,將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各職能部門、鄉鎮、重點單位和街道社區。各鄉鎮、街道與站所,市直各部門與所屬職能部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籤訂率要達到100%;各鄉鎮、街道與村級、社區和一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籤訂率要達100%。
(二)落實消防工作報告和聯席會議制度。要建立健全年度消防工作情況上報制度。市、鄉鎮政府(街道)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分析消防工作形勢,部署消防工作任務,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三)落實政府、行業職能部門、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機制。在責任和制度落實中,要突出政府、行業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市、鄉鎮政府(街道)要有計畫、有步驟、有重點的推進消防規劃、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器材裝備、消防力量建設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工作的落實,切實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職能和行業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能,將消防安全納入本部門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完善消防執法聯動機制和消防工作協調機制。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
(四)堅持以責任目標考核和責任倒查為督促手段,落實消防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市、鄉鎮政府(街道)每年要組織開展半年和年終社會消防目標考核工作,通報責任制落實情況,推動消防工作的深入開展,將基層消防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幹部、派出所幹警提拔任免的重要條件之一,保障基層消防工作的落實。
二、全面夯實消防工作基礎,提升全社會抵禦火災事故的能力
(一)推進《赤水市“十一五”消防規劃》落實進程,切實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赤水市“十一五”消防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一是要結合實際編制的城鄉消防規劃,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和鄉村建設同步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修建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建設數應達到應建數(120米1具)的30%。各鄉鎮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作戰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要按照消防規劃改造供水管網、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設施,確保消防供水。對新建和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訂和實施消防規劃,確保一步到位。已經完成消防規劃的鄉鎮,要全面組織實施,確保消防工作與城鎮建設發展相協調。二是各鄉鎮、街道,城管、通信等部門要加強對市政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確保設施完好,水量、水壓充足,信息暢通。
(二)以“四在農家”活動為平台,全面夯實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一是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堅持把做好消防工作作為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和實施扶貧攻堅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消防工作納入天然林保護、生態家園建設示範、退耕還林、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扶貧、改灶節柴等農村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規劃,捆綁項目和投資經費,優先並重點解決農村消防安全問題。二是建立完善農村消防工作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切實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領導。明確消防管理職責,落實駐村幹部分片負責、包村包組的消防責任,努力構建“黨委政府領導、部門齊抓共管、村委會組織管理、村民共同參與、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依法監督”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確保農村消防工作有消防組織、有規章制度、有消防規劃、有消防隊伍、有消防設施、有消防水源、有宣傳氛圍、有考評獎懲等“八有”目標。三是以寨改、房改、灶改、水改、電改、路改等“六改”為切入點,抓好以大同古鎮為試點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強滅火救援力量網路體系建設。一是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設”的方針,明確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工作目標,落實保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構建“政府主導、專群結合、覆蓋城鄉、統籌發展”的工作格局,形成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治安聯防消防隊、保全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民眾義務消防隊為基礎,能全面覆蓋全市城鄉的消防力量體系。二是整合資源,推進滅火救援體系社會化。要組織成立由石油、化工、建設、交通、醫療、公安、林業等領域技術人員組成的滅火救援專家組,協調處置建築火災倒塌、毒害物質泄漏、化學危險物品爆炸、森林火災等災害事故,並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參與、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滅火救援網路體系和聯動機制,全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實戰演練,提高滅火救援、醫療救護等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三、努力提高依法監管能力,突出重點,全面消除火災隱患
(一)規範消防審核驗收和消防產品監管。公安消防部門要對違法工程進行清理整頓,開展建築消防設施的專項檢查工作,建立工程審核、驗收責任制和複查工作機制。加強消防設施質量檢測,引進檢測新技術、新設備,積極探索開展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消防安全檢測。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建立消防產品信息庫。嚴厲打擊制假販假、違法經營消防產品等行為。推廣使用消防新產品,推動建立“統一開放、公正公開、競爭有序”的消防產品市場。
(二)規範和加強消防行政執法。一是公安消防部門、各公安派出所要落實便民利民措施,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自覺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對重點單位日常監督管理和非重點單位監督抽查,特別要針對歌舞廳、電影院、網咖等單位、場所夜間營業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特點,開展錯時檢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必須依法監督整改;對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堅決依法剷除;對違反 “一條高壓線(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築工程)、三條鐵規(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公眾聚集場所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凡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的,一律停止使用、停業整改或一律予以關閉。二是全面推動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要發揮公安派出所點多面廣的優勢,積極探索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模式,延伸監管觸角。要按照省公安廳“一巡兩駐”的總體部署,明確社區、農村警務民警的消防管理職責,依託社區、農村警務力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監督檢查等工作。三是利用網路資源優勢,加大消防監督業務信息系統、固定消防設施監控服務系統等的建設套用力度,提高消防信息資源共享能力,實現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遠程化、網路化、信息化。
(三)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治。一是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採取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等手段,徹底摸清火災隱患底數,著力解決消防設施、建築火災隱患、消防規劃以及區域性火災隱患四個方面的問題。二是以“全民查隱患、平安迎奧運”為主題,廣泛動員廣大人民民眾,大力排查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重點是漏審漏驗工程、商住樓、在建工程、建築消防設施、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建築、農村50戶以上自然村寨等。採取責任包乾措施,按行業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排查整改期限,跟蹤督辦,限時整改。要結合實際,以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對隱患集中、問題突出的領域進行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認真組織好“百日消防安全大檢查、除隱患、保平安”專項行動,保持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三是切實把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活動作為長期任務,建立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單位負責和公安、消防全警動員整治火災隱患責任機制,以及以新聞媒介為載體、以人民民眾為主體的社會監督整改機制,進一步完善重大火災隱患公示、舉報、投訴、核查、掛牌督辦和立案、銷案制度。
(四)充分利用市場手段調節火災風險。積極引導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最大限度地控制或轉移火災風險。特別是保險部門要積極探索推行符合農村防火等防災減災需求的險種和投保方式,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願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業風險防範機制和保險體系,拓寬農村地區民眾的人身、財產保險覆蓋面,降低民眾的生產生活風險成本。
四、深化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一)努力建立宣傳長效機制。一要堅持面向民眾、面向鄉、村,面向實際,積極宣傳消防法規,傳播消防基本知識、滅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做到報紙有文、電視有影、電台有聲、網路有陣地,不斷擴大消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二要積極建立由宣傳、新聞、教育、文化、婦聯、科協、共青團等組成的消防宣傳聯席會議制度,充分利用成員單位的行業優勢,形成社會化消防宣傳氛圍。
(二)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進黨校、進景區”活動,使消防知識深入人心。要依託普法教育、文化下鄉活動、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等載體,把基層民眾納入消防宣傳教育範疇。黨校要將消防安全納入教學計畫,國家和省級風景名勝區、交通要道應設定大型消防安全宣傳牌。要把單位一線員工、婦女等重點用火人員和老、幼、殘、農民工、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群體作為重點宣傳教育對象,著力提高這部分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加大消防安全培訓力度,普及消防知識。一是要加強對各級領導特別是鄉、村兩級領導幹部消防法律法規等的培訓,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決策消防工作的能力。二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大力加強社會各單位的消防責任人、管理人、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的工作人員以及導遊、保全人員的消防安全專業培訓。三是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農村勞動力就業計畫”、“陽光工程”培訓項目和職業技術培訓內容,及時對農民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四是根據《消防法》、《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等相關規定,積極探索建立消防職業技能鑑定的新路子,開展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工作,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時間
(2010年3月31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