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
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政策、制度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
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
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油料、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生產。指導蔬菜、水果、茶葉、
蠶桑、中藥材、菸葉等經濟作物生產可持續發展。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
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配合做好農業資源區劃相關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
獸醫醫政、
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
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省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市級財政專項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
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與赤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赤壁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赤壁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領導分工
分工:主持市農業農村局全面工作。
分工:分管黨務、組織人事、老幹部、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安全生產、人才建設,主持水產系統工作。
分工:分管農村能源、農作物病蟲防治、土壤肥料監測、“大棚房”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負責農民科協工作。
分工:分管鄉村振興、農田建設工作,負責農業宣傳、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工作。
分工:分管機關,負責工青婦、農業抗災救災、拆遷安置遺留問題處置。分管農機系統工作。
分工:分管農技推廣、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鄉鎮(辦)農技服務中心、“三農”保險、原種子公司改制遺留問題處置。負責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體系建設、“兩區劃定”工作。
分工:分管茶發系統工作。
分工:負責農業行政執法、行政審批(種植業),分管財務、信訪、綜治維穩、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管理、“專家大院”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防汛抗災、森林防火、社區共建及精準扶貧工作,協助做好黨務、組織人事、老幹部、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目標責任考核、計畫生育、安全生產、人才建設工作。
分工:分管畜牧系統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電、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務、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人事股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
(三)法規股
承擔農業農村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指導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承擔農業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四)發展計畫與財務股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等政策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系統內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五)鄉村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化股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指導蔬菜、水果、茶葉、蠶桑、中藥材、菸葉等經濟作物生產可持續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農情調度分析,發布全市農情信息。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生態循環農業建設。
(六)畜牧獸醫股
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畜禽種業、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全市動物防疫檢疫。
(七)漁業漁政管理股
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八)農業機械化管理股
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九)農田建設管理股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管轄區域
赤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