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贛州戶口遷移由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 辦理機構:派出所
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承辦機構,

申請條件

(1)本市縣(區)直系親屬農村遷農村或城鎮遷城鎮的戶口遷移。 (2)跨市縣(區)戶口遷移。 (3)考取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學生戶口遷移。 2、以下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委託派出所簽發《準予遷入證明》並辦理戶口登記: (1)組織、勞動、人事部門批准的幹部、職工調動及隨遷人員戶口遷移。 (2)到西部投資、興辦實業以及西部開發建設所需要的各類人才的戶口遷移。 (3)現役軍人家屬子女隨軍的戶口遷移。

辦理材料

(1)本市縣(區)直系親屬農村遷農村或城鎮遷城鎮的戶口遷移: 遷出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憑遷出地開具的《戶口遷移證》和房產證明。 (2)跨市縣(區)戶口遷移: 遷出憑《戶口簿》和擬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遷入憑遷出地開出的《戶口遷移證》和擬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 (3)考取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學生戶口遷移: 根據本人意願,需遷移戶口的,憑《戶口簿》和新生《錄取通知書》。 (4)現役軍人家屬子女隨軍的戶口遷移: 憑軍隊師(旅)以上單位政治部簽發的隨軍批覆、婚姻證明及《戶籍證明》、當事人《戶口簿》。 (5)組織、勞動、人事部門批准的幹部、職工調動及隨遷人員戶口遷移: 憑縣級以上有審批許可權的組織、人事、勞動部門調令,當事人《戶口簿》、《戶籍證明》,調入單位證明。 (6)到西部投資、興辦實業以及西部開發建設所需要的各類人才的戶口遷移: 凡2001年1月1日以後戶口遷入西部的,如果今後本人返回原遷出地工作、生活,要求將戶口遷回的,憑《戶籍證明》,原遷入地《戶口簿》。

辦理流程

憑相關手續材料直接在派出所辦理

辦理時限

戶口遷移、戶口本補辦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戶口遷移證 6元/張 贛價費字[1992]201號 戶口準遷證 6元/張 贛價費字[1992]201號 公共戶口頁 1元/頁 贛價費字[1992]201號 戶口本工本費:5元/本 贛價費字[2000]46號 《關於公布取消和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財綜〔2012〕97號規定:丟失、損壞、過期補辦按以上標準收費

承辦機構

各縣(市、區)戶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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