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章貢區醫療保障局

贛州市章貢區醫療保障局

贛州市章貢區醫療保障局,是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章貢區醫療保障局
  • 隸屬: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我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我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我區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我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 籌我區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我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落實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落實省、市醫療保障部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我區相關制度,建立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合理確 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及上報制度。
  (六)落實省、市醫療保障部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我區相關制度,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我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 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 定,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負責 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救助;負責醫療、生育保險參 保登記、待遇支付、關係轉移接續;負責對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服務管理監督檢查。落實全市統一的基本 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我區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 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業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信訪接待、保密、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擬定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及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回復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牽頭落實國家、省、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根據省、市有關規定,負責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區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負責牽頭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牽頭建立和完善健全醫療保障關係 轉移接續制度。負責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負責牽頭擬定並組織實施我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政策、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組織推進我區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負責落實省、市醫療保障部門擬定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藥服務設施收費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我區相關制度。負責建立我區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信息上報制度。 負責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釆購、配送及結算管理 政策,並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我區相關制度。負責按要 求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釆購平台建設。
  (二)基金監管和信息統計股。負責擬定我區醫療保障基 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 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從辦公室職責移動至止)負責建立健全我區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負責監督管理我區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 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落實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及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平台建設及信息披露工作。負責全區醫療保障信息統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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