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貼銀米

漕政用語。又稱“贈貼”。清制,各省漕糧, 最初是軍民交兌, 運軍往往乘機需索,成為民累,後改為官收官兌

漕政用語。又稱“贈貼”。清制,各省漕糧, 最初是軍民交兌, 運軍往往乘機需索,成為民累,後改為官收官兌,但對運軍給以一定的補貼,稱為贈貼銀米,隨漕糧徵收後撥給。此項銀米在各省名目不同,多寡亦不一。山東、河南稱為潤耗,江蘇、安徽稱為漕贈,浙江稱為漕截,江西、湖北、湖南稱為貼運。山東、河南及江安糧道所屬每米百石,給銀五兩、米五石;蘇松糧道所屬每米百石,給銀十兩、米五石;浙江每石給銀三錢四分七厘;江西每石給銀三分、米三升,又給副耗米一斗三升;湖北、湖南無加贈銀米,於四耗之外,加耗二升,隨糧征給。康熙九年(1670) 題準, 漕糧贈耗銀米,刊刻易知由單,隨漕征給,催征各官不得私派挪移,違者糾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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