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態特徵 賴氏龍 中最著名的種是賴氏賴氏龍,與更著名的
冠龍 相當類似,但兩者的冠飾不一樣;賴氏龍的冠飾往前傾,冠飾里的垂直鼻管位在冠飾前部。賴氏龍缺乏冠龍的鼻部隆起,這鼻部隆起構成冠龍
冠飾 的一部分;這也是辨別這兩屬
恐龍 未成年體的唯一方法。賴氏龍的
冠飾 外形 隨者年齡而有所不同。
賴氏龍如同其它
鴨嘴龍 類,能夠以二足或四足方式行走,這可以從相關物種的足跡證明。賴氏龍的長
尾巴 有骨化肌腱支撐,防止尾巴下垂。賴氏龍的手有四個
手指 ,缺乏拇指;但中間三指有蹄爪,能夠聯合在一起,顯示賴氏龍能夠以前肢支稱重量。賴氏龍的小指能夠用來操作物體。每個
腳掌 只有中間三個腳趾。
賴氏龍最明顯的特徵是頭頂的冠飾,最著名兩個種的冠飾並不一樣。完全成長的賴氏賴氏龍有釜狀冠飾,而那些被推測為雌性的標本,
冠飾 較短、較圓。斧狀
冠飾 的刀鋒部分是從
眼睛 前方突出,而把柄部分是從
頭顱 後方延伸出來的堅硬骨棒。斧狀冠飾的刀鋒部分分成上下兩部分,最上緣部分相當薄,隨者年齡而緩慢成長;而鼻管從冠飾的下部空心部分通過。大冠賴氏龍的
冠飾 把柄部分縮小,而刀鋒部分則擴張。目前賴氏龍保存最好的
標本 ,只有保存了
冠飾 的前
半部 。目前還沒發現窄尾賴氏龍與條紋賴氏龍的
冠飾 ;不過可從窄尾賴氏龍的大體型與尾巴辨認它們,它們具有延長的人字形骨與神經棘,類似亞冠龍。
賴氏龍的頭骨 賴氏龍 的加拿大種與冠龍在體型上有相似處,身長約9.4公尺;但窄尾賴氏龍的身長估計有15到16.5公尺,重量可達23噸。在數個標本上發現了鱗片的痕跡:其中一個賴氏賴氏龍標本的頸部、
身體 、
尾巴 ,有厚
皮膚 與不規則排列的多邊形鱗片,而一個大冠賴氏龍的標本上的頸部、
前肢 、腳部,也有類似的鱗片,窄尾賴氏龍的尾巴的大型六角形、小型圓形鱗片上,則有小型骨質硬塊。
成長中的變化 幼龍的喙與成龍的喙相更圓更短,它們的頭飾也比較矮常沒有後面的骨棘。較年長賴氏加喙更加窄長,頭飾也變高變長了。
物種學史 賴氏龍是賴氏龍亞科的模式屬,此亞科的頭顱骨上有空冠飾。賴氏龍的近親為冠龍、
亞冠龍 ,它們的差別在於
冠飾 外形 。很難確認這些
恐龍 彼此的關係。網路上的分類有時將以上三屬歸類於賴氏龍族,但這分類還沒有正式的定義過。相反地,近年在戴維·伊凡斯(David Evans)與羅伯特·勞茲(Robert Reisz)的大冠賴氏龍研究中,出現了一個範圍相同的分類,冠龍族。這個研究指出賴氏龍是一個
演化支 的姐妹項目,這個演化支由冠龍、亞冠龍、以及
俄羅斯 的
扇冠大天鵝龍 所構成,以上四屬與
日本龍 共同組成冠龍族。
發現與歷史 賴氏龍有複雜的分類歷史。在1902年,勞倫斯·賴博(Lawrence Lambe)將一個發現於埃布爾達省的四肢化石(編號GSC 419),命名為糙齒龍的一種,緣邊糙齒龍(Trachodon marginatus)。在1910年代,古
生物學家 開始在同一岩層(上白堊紀晚坎潘階的恐龍公園組)發現保存更好的
鴨嘴龍類 化石。賴博將其中兩個頭顱骨歸類於緣邊糙齒龍,而後在1914將該種獨立為新屬Stephanosaurus marginatus。但是根據國際動物命名法規,因為賴博所使用的頭顱骨並非原始材料,他不能只改學名,需要建立新的種名。此外,這兩個頭顱骨與先前發現的零碎四肢化石關聯不大。在1923年,威廉·帕克斯(William Parks)根據這兩個頭顱骨,建立新物種賴氏賴氏龍(Lambeosaurus lambei),屬名、種名都以賴博為名。
賴氏龍頭部復原圖像 原鵝龍與新種 埃布爾達省的早期挖掘活動並未辨別出賴氏龍的化石,但已經挖掘到賴氏龍的幼年個體。這些小型
冠飾 的
鴨嘴龍類 化石被歸類為一個獨立的小型鴨嘴龍類支系,這個支系名為鵝龍亞科(Cheneosaurinae)。這支系第一個被命名的成員為Didanodon altidens,發現於恐龍公園組,僅有一個左上顎骨,由亨利·費爾費爾德·奧斯本(Henry Fairfield Osborn)在1902年所命名。賴博將它們歸類為糙齒龍的一種(Trachodon altidens),而屬名Didanodon很快地不被人使用,而且不在理察·史旺·納爾(Richard Swann Lull)與尼爾達·萊特(Nelda Wright)在1942年對於
北美洲 鴨嘴龍類 形態學的重要研究上出現。
在1920年,加拿大古生物學家威廉·狄勒·馬修(William Diller Matthew)將一個位在
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 的骨骸的照片,命名為原鵝龍(Procheneosaurus),該化石發現於蒙大拿州的雙麥迪遜組。帕克斯認為這程式與命名是不適當的,並質疑其有效性。因此他建立新屬Tetragonosaurus,
模式種 為T. praeceps,他並將恐龍公園組發現的一個小型頭顱骨命名為第二種T. erectofrons,並將馬修所命名的
原鵝龍 化石改歸類於這第二個種。查爾斯·斯騰伯格(Charles Mortram Sternberg)在1935年採納上述說法,並建立了第三個種T. cranibrevis,體型稍大。在1942年,納爾反對Tetragonosaurus的用法,他與萊特將Tetragonosaurus的所有種,以及
糙齒龍 的一種(Trachodon altidens),改歸類於
原鵝龍 ,
模式種 為P. praeceps。這個用法被使用到1975年,彼得·達德森(Peter Dodson)發現
原鵝龍 實際上是其它
鴨嘴龍類 的幼年個體。P. praeceps與P. altidens已成為賴氏賴氏龍的可能異名。
重新分類與統一 自從1900年代之後,沒有新的相關標本被描述。在1964年,約翰·奧斯特倫姆(John Ostrom)注意到由奧塞內爾·查利斯·馬什(Othniel Charles Marsh)建立的少齒
鴨嘴龍 (Hadrosaurus paucidens),可能是賴氏龍的標本;該標本發現於蒙大拿州弗格斯郡的朱迪斯河組,由一個部分上顎骨與鱗狀骨構成。
在1975年,達德森測量了數十個頭顱骨後,公布了一個形態學研究,解釋為何賴氏龍亞科在短時間、小地區內,發展出如此多的屬、種。達德森認為賴氏龍亞科的許多種,其實代表者不同年齡層或是
性別 。以賴氏龍來說,他認為L. clavinitialis可能是雌性的賴氏賴氏龍,而額冠龍與
原鵝龍 的P. praeceps可能是賴氏賴氏龍的未成年體。大冠賴氏龍有足夠不同處,可以維持自己的種。達德森將
原鵝龍 的P. cranibrevis與P. erectofrons描述為未成年冠龍類
恐龍 。
然而,在2005年,一個對原鵝龍與Tetragonosaurus化石的研究顯示,P. cranibrevis的模式標本屬於一個未成年賴氏龍個體。而馬修當初命名的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原鵝龍骨骸,及可能是只年輕的斯氏亞冠龍。
在70年代,比爾·莫里斯(Bill Morris)研究發現於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亞州的大型賴氏龍亞科化石。他在1981年將它們命名為窄尾賴氏龍(L. laticaudus),莫里斯並沒有明確地將它們分類於賴氏龍,而是認為它們極可能是賴氏龍。他根據體型、高而狹窄的尾巴、弱的骨盆關節等特徵,將窄尾賴氏龍描述為依水為生的動物。
新發現種 在70年代,Bill Morris研究發現於
墨西哥 下加利福尼亞州 的大型賴氏龍亞科化石。他在1981年將它們命名為
L. laticaudus ,Morris並沒有明確地將它們分類於賴氏龍,而是發現它們極可能是賴氏龍。他將
L. laticaudus 解釋為依水為生的動物,基於體型、高而狹窄尾巴、虛弱的
骨盆 關節等特徵。
種類 目前賴氏龍已有兩個有效種,賴氏賴氏龍、大冠賴氏龍。
賴氏賴氏龍(L. lambei) 已知有至少17個個體,其中有7個頭顱骨與部分骨骸,以及10個頭顱骨。在大部分最近的觀點裡,
L. clavinitialis 、
Corythosaurus frontalis 、以及
Prochenosaurus praeceps 都被認為是賴氏賴氏龍的
異名 ;
L. clavinitialis 若略去
冠飾 把手部分,該種可能是一個大冠賴氏龍個體 ,但這觀點已在2007年對大冠賴氏龍的重新敘述中否決了。
大冠賴氏龍(L. magnicristatus) 目前已知兩個頭顱骨標本;
原型標本 的骨骸主要部分在敘述之前,儲藏室里遭到水的損害,而必須丟棄;骨骸的其他部分已經遺失。大冠賴氏龍的年代稍晚於賴氏賴氏龍 。大型的
L. laticaudus 來自於數個沒有互相關係的化石,被認為是可能的種 ,但也可能是
冠龍 的一種。
L. paucidens 被認為是個
疑名 ,被改列為
Hadrosaurus paucidens ,但是至少有一位作者,Donald F. Glut,仍採用
L. paucidens 。
在2005年,一個對Procheneosaurus/Tetragonosaurus化石的研究顯示,
P. cranibrevis 的
模式標本 屬於一個未成年賴氏龍個體。最後,Didanodon毫無異議的重新分類於賴氏龍;而
糙齒龍 (
Trachodon altidens )則被列為
疑名 。
古生態學 賴氏賴氏龍、大冠賴氏龍都發現於恐龍公園組,該地層還發現了多樣性的史前生物,例如:角龍類的
尖角龍 、
戟龍 、
加斯莫龍 ,鴨嘴龍類的
原櫛龍 、
格里芬龍 、
冠龍 、
副櫛龍 ,暴龍科的
蛇發女怪龍 ,甲龍類的埃德蒙頓甲龍與包頭龍。恐龍公園組被認為是河畔的低地與泛濫平原,並隨者
西部內陸海道 往西
海侵 ,而變得更類似沼澤,受到更多
海洋氣候 影響。該時代的氣候比現在的埃布爾達省溫暖,不會結霜,但有更濕、更乾旱的氣候變化。該地森林冠層似乎主要為針葉樹,下層則為蕨類、樹蕨、與
被子植物 。根據
地層學 ,冠龍、賴氏賴氏龍、大冠賴氏龍發現於不同年代的地層。冠龍發現於恐龍公園組的下面2/3層,賴氏賴氏龍發現於上面1/3層,大冠賴氏龍較為少見,只發現於最頂層。根據地質紀錄,最頂層的環境受到更多海洋的影響。
賴氏龍化石發現地地貌
不同的冠飾起初讓科學家們認為它們屬於個別的種,但唐森的研究顯示出這些不同冠飾是因為年齡與性別的差異;而非許多種大型草食性鴨嘴龍類出現在同一地點彼此競爭。]在莫里斯對窄尾賴氏龍的敘述中,他將注意力集中到某些特徵上,並將這些特徵解釋成窄尾賴氏龍將大部分時間在在水裡。特徵特徵包括:高而狹窄的尾巴(莫里斯解釋為游泳的適應演化)、骨盆間的虛弱接合處、以及已癒合的折斷股骨(他認為若是陸地動物,將沒有足夠時間痊癒)。莫里斯的解釋如同早期對於
鴨嘴龍類 生活方式的解釋,但是今日,兩棲鴨嘴龍類的假設並不被廣泛地接受。例如:
鴨嘴龍類 的尾巴由硬化肌腱強化,降低了它們的靈活度;而目前鴨嘴龍類的
骨骸 大多重建為
四足動物 而非傳統的二足方式,四足可降低腿部的
壓力 。
生活習性 食性
如同其它鴨嘴龍科,賴氏龍是種大型的草食性動物,可采二足或四足方式行走,複雜的頭部可做出研磨的動作,類似哺乳類的咀嚼。它們的牙齒是不斷生長、取代的,構成每群至少百顆的
齒系 ,但只有少數是持續使用的。賴氏龍使用喙狀嘴切割植物,並置於顎部旁的頰部空間。它們以離地面約4公尺以下的植被為食羅伯特·巴克(Robert T. Bakker)指出,賴氏龍亞科的喙狀嘴比
鴨嘴龍 亞科的狹窄,顯示賴氏龍與其近親的進食內容較鴨嘴龍亞科更為限制。賴氏龍非常喜歡水,吃飽以後會去水塘邊喝水,就像現在的水牛一樣。
冠飾
如同其它的冠族,例如副櫛龍、冠龍,賴氏龍頭頂也有獨特的中空冠飾。賴氏龍的鼻管繞經這個
冠飾 ,使得冠飾大部分為中空。許多科學家認為這些
冠飾 的功能包括:存放
鹽腺 、增進嗅覺、儲存空氣或換氣用、共鳴器、或是用來辨認不同種或不同性別。在以上不同的假設中,最廣受支持的假設是製造聲音,以及辨認彼此用的展示物。
鴨嘴龍科的大型眼窩,與鞏膜環(Sclerotic ring),顯示它們具有精確的視力,並為晝行性動物。鴨嘴龍科的聽力似乎也很好。在賴氏龍的近親冠龍身上,曾經發現過修長的
鐙骨 (
爬蟲類 的耳骨),並有大型空間可容納鼓膜,顯示它們具有靈敏的
中耳 ;而鴨嘴龍科的聽壺修長,類似
鱷魚 。這證明它們內耳的聽覺部分發展良好。如果這些中空
冠飾 是用來發出聲音的話,因為不同的鼻管路線,不同的種或性別可以發出不同、可辨認的聲響。
孵蛋 體形高大的恐龍可用後腳蹲下來,像大象一樣把前腳稍稍抬起,臀部靠近產蛋的土坑,再把蛋小心翼翼地下到坑中。不過讓如此巨大的恐龍下那么小的蛋而不破裂,確實需要耐心與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