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4年11月20日,國家標準計畫《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20141484-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83(全國資產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國家標準計畫下達後,2015年3月組建了資產管理標準工作組,確定了工作計畫,標準起草組成員便從各種渠道大量收集與該標準有關的信息和資料,為該標準的制定做好充分準備。
標準起草組對來自於世界各類組織及標準用戶的信息和資料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比較和研究,特別是針對中國已有的資產管理相關政策檔案進行了分析比對。
起草組收集了有關資料,將《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ISO 55001:2014)翻譯成中文,形成國家標準草案文本。
資產管理標準工作組在標準草案的基礎上,於2015年召開了13次工作組會議集中工作,組織標準用戶單位、認證機構、以及資產管理、質量管理領域專家進行資產管理系列標準的集中工作和研討。
工作組對標準文本進行了逐條討論和修訂完善,並對其中存疑的內容進行討論並徵詢多方建議,在此基礎上,於2015年12月形成徵求意見稿。
發布實施
2017年5月1日,國家標準《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GB/T 33173-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GB/T 33173-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使用翻譯法等同採用《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ISO 55001:2014)。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高昂 、齊立忠 、魏軍 、衛軍峰 、齊化鋒 、潘英 、鹹奎桐 、張瑜 、周凌 、黃剛 、司馬俊 、董樹林 、張昊昱 、蔡國平 、張禮立 、周鼎 、陳國清 、李希峰 、王鳳嬌 、閆立新 、張斌 、李春宇 、林曉川 、孫廣芝 、朱虹 、程越 、劉東華 、李毅 、劉麗 、楊曉峰 、王曙光 、梁薇 、劉翠翠 、王晶 、曾繁仰 。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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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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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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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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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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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組織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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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領導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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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策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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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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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運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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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績效評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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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改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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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資產管理活動方面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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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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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GB/T 33173-2016)給出了資產管理體系在組織環境下的要求。《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GB/T 33173-2016)適用於所有類型的資產和所有類型及規模的組織。
注1:該標準旨在管理實物資產,但也可用於其他類型的資產。
注2:該標準不規定財務、會計或技術方面針對特定類型資產的要求。
注3:在GB/T 33172、GB/T 33174以及該標準中以“資產管理體系”指代用於資產管理的管理體系。
引用檔案
GB/T 33172-2016 資產管理—綜述、原則和術語(ISO 55000:2014,IDT)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資產管理—管理體系—要求》(GB/T 33173-2016)是資產管理系列核心標準之一,組織應按照該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資產管理體系,包括所需的過程及其相互作用。該標準是資產管理系列國際標準中的基礎性管理標準,可為資產密集型組織開展資產管理活動、實施資產管理體系提供參考,同時,也可為政府指導各類組織開展資產管理活動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