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政務服務中心

資中縣政務服務中心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26日頒布的《四川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縣級以上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本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的政務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中縣政務服務中心
  • 單位職能:通報政務服務工作情況
辦公地址,單位職能,

辦公地址

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水南鎮東大道一段363號

單位職能

1、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集中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
3、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要求進行初審並報縣人民政府決定;
4、對依法決定撤銷或停止執行的已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保障該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執行;
5、協調和監督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適時通報政務服務工作情況;
6、對下級政務服務中心報送本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機構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
7、對各部門、機構在政務服務中心設定視窗提出具體意見,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各工作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
9、對下級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10、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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