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資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資中縣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和通信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領域:國家有關工業經濟
  • 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
  • 工作: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
現任領導,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李彬同志為資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人。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資中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簡稱縣經信局)
辦公地址:資中縣水南鎮桂花街38號縣政府辦公大樓2樓

主要職責

(二)負責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無線電和通信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全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重點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協調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協調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協調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境外投資。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二)指導參與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三)負責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四)負責指導工業企業(除煤礦、非煤礦山企業外)安全生產、消防、防災減災,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負責所屬系統黨務、群團、人事、精神文明、穩定、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全縣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者培訓;指導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監察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草擬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秘、綜合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信訪、計畫生育、機關黨政網建設、接待、車輛調度及值班安排等工作;牽頭辦理提案、議案和建議;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牽頭辦理本局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管理和協調機關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工作;牽頭辦理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系統信息網建設。
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管理;負責委機關及直管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出國政審等工作;指導企業人才的培訓、交流工作;負責系統內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普法及信訪穩定、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非國有企事業單位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工作和群團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起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工業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組織起草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牽頭編制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的實施方案,牽頭貫徹國家工業產業政策,擬訂全縣工業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負責產業政策的轉報確認;負責工業品牌的規劃培育工作;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民營經濟的發展。
負責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及管理;負責煤炭運行調度管理;負責煤礦復產驗收工作;參與煤礦重特大事故調查與處理。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監管及煤炭運行調度管理;負責煤炭經營許可初審;牽頭負責煤炭運輸協調工作。
(三)企業管理股(掛節能監察中心、資源綜合利用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建材、有色金屬、醫藥、飲料、食品、鹽業、包裝等行業管理並指導監督國家行業法規的貫徹執行;指導企業人才的培訓和非公有制工業企業發展;研究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國家、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研究解決企業發展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及參與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級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牽頭推進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節能降耗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監察、檢測工作。負責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初審;負責成品油市場日常監管;負責工業企業天然氣使用的協調。
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級重大技術創新專項,編制企業重點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申報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利用外資政策;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參與指導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四)綜合安全股
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負責工業企業(除煤礦、非煤礦山外) 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其安全、消防、防災減災工作;參與安全事故及災害的調查處理;參與有關工程項目及技改項目的安全審查、報批和驗收工作;負責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保障、安全、消防、防災減災等的應急管理。
負責電力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協調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制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負責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負責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初審;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負責督促企業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
(五)信息化和園區股
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聯互通。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工作;承擔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的發展及套用推廣;參與制訂全縣通信發展規劃,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通信網間互聯互通、電信市場服務質量和通信建設市場,指導參與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一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
負責無線電管理髮展規劃;審核無線電台(站)的設定和使用,相關報批手續的初審,監督無線電頻率和台(站)呼號,受理研製、生產、銷售、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項目申請,組織實施各種考試防止利用無線電作弊監測及日常無線電監測、監聽、檢測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無線電安全保障;負責協調、處理全縣無線電管理中的有關事宜。
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提出工業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協助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負責推進城市規劃區內企業搬遷入園工作;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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