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賀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並管理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派出機構,主要從事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根據市委黨委會決定,設立賀州市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與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主要負責政府採購招投標的綜合監督、統一協調、組織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各視窗日常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處理市政務服務中心日常事務。
(二)負責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協助市人民政府確定有關職能部門應取消或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制定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行政審批制度創新。
(四)負責制定有關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審批辦證業務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履行對各視窗單位及工作人員的工作考核職責。
(五)協調各視窗單位工作關係,負責行政審批工作的協調、監督和管理,提供有關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諮詢服務,受理對行政審批中存在問題的舉報和投訴。
(六)負責對各政務服務分廳的聯繫、指導、協調和監管工作。
(七)代表市政府在全市推行工程建設、政府採購、藥品集中採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資產轉讓等招標、採購、拍賣工作;承擔政府採購招投標的綜合監督、統一協調、組織管理,並組織制定有關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辦法,實施政府採購招投標現場的執法監督,綜合受理政府採購招投標投訴,指導市相關部門和縣政府採購監管機構業務。包括:
1、組織執行《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行政法規,草擬全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負責政府採購專家評審、代理政府採購業務中介機構相關人員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級政府採購預算的審核、批覆以及政府採購資金的管理,具體組織本級政府採購計畫的編制、監督採購計畫的執行以及採購項目資金的審核,負責政府採購方式的審批管理;負責對政府採購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活動、政府採購從業人員的從業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業務中介機構的業績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對各縣政府採購監管工作。
2、組織執行《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行政法規,負責對交通、建設、水利、公路等工程項目和藥品、資產轉讓等招投標的組織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3、負責對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投標、拍賣、掛牌及礦產資源勘探、開採權出讓的組織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科:
(一)綜合科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機要、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諮詢服務、財務管理、商務中心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協調督查科 負責制定、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程式;負責審批項目的跟蹤調查、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視窗單位之間的業務銜接,協調解決服務對象在審批辦證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供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諮詢服務;組織開展辦證視窗文明服務、工作人員業績考核;監督、檢查辦證視窗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和廉政情況。負責受理服務對象對政務中心視窗單位和工作人員在行政審批服務過程中的行風、違紀問題的舉報和投訴。
(三)技術科 負責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以及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市、縣(區)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計算機網路互聯互通的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技術標準;負責協調和指導下級政務服務中心的有關工作。
(四)審批代辦科 負責本市區範圍內招商引資落地項目行政審批的諮詢、申請、受理、預審和聯合審批的全程代理服務工作。
(五)法規科 負責採購招投標法規、制度的宣傳、培訓;承擔採購招投標事項的審核、協調、受理投訴;負責編制採購招投標統計報表;負責採購招投標網路建設、管理及維護;負責單位會計核算和政府採購資金核算;負責檔案收發、檔案管理及後勤工作。
(六)採購招投標管理科 負責監督採購招投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採購招投標計畫;制定採購招投標管理制度和辦法;監督採購招投標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採購招投標方式和政府採購專家評審資格審批;負責市採購招投標中心及採購招投標代理機構的業績考核評價工作;受理採購招投標投訴和處理採購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領導分工

黃倫松主任、黨組書記
主持市政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和市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李斌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政務服務、機關黨建、計生、婦女等方面工作,聯繫工會工作。
李劍波副主任、黨組成員
分管市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出讓、轉讓招拍掛監管,審批投訴、綜治、普法工作。
黃志鋒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分管紀檢監察、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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