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賀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賀州市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為市政府正處級直屬行政機構,簡稱賀州市人防辦。辦公室內設綜合科、財務科、指揮通信科、工程科四個職能科室,下轄通信站,定行政編制7人,事業編制2人。人防辦現有在編人員8人,其中公務員6人,職工2人。下轄的三個縣級人防辦正在籌備成立中。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賀州市人防辦於2002年11月隨賀州撤地設市而成立。
內設機構
綜合科:
一、協助辦領導管理機關日常綜合性工作,開展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
二、負責公文處理、宣傳、信息、檔案、保密、議案、建議、提案、政策性調研和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以及人防會議的組織工作;
三、負責重要檔案和人防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四、負責本辦國家公務員管理和組織人事、黨群、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人民防空法制建設,擬訂有關本市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間開發建設管理方面的措施;
六、負責人防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訴訟事務;
七、負責本辦行政管理、後勤服務、接待工作。
財務科:
一、負責籌集全市人防建設經費,進行預決算管理;
二、管理全市人防國有資產;
三、開展人防平戰結合工作,進行綜合開發利用。依法徵收、管理全市人防建設政策性收費;
四、充分利用優惠政策,以多種投融資方式,面向社會廣泛吸收資金,發展人民防空事業。
指揮通信科:
一、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戰時人口離城疏散方案和各種保障計畫;
二、論證擬訂城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指導有關部門制定防護方案和應急搶險搶修方案;
三、收集和掌握人民防空有關情報信息,建立和管理人防作戰指揮自動化和輔助決策系統;
四、組織人民防空知識與技能教育訓練;
五、監督、指導有關單位建立民眾防空組織,制定訓練大綱和進行訓練;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防空演習、演練;
七、負責人防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
八、擬訂人防指揮通信、防空警報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人防指揮通信和防空警報科研,協調利用其他專用網路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指揮通信、防空警報保障系統;
十、指導人防通信站的值勤管理、設備維護和專業技術訓練;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十一、依法組織防空警報試鳴。
工程科:
一、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二、依法對城市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三、與有關部門進行城市地下室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
四、組織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
五、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工作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對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護管理;
六、按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進行管理;
七、戰時組織實施人防工程平戰轉換計畫和對遭空襲破壞的人防工程搶險、搶修工作。
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確保人防指揮通信順暢,穩定、保密、對人防通信警報設備進行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