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國家稅務局

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國家稅務局是一個全職能的縣(區)級國稅局,設有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教股、監察室、政策法規股、收入核算股、徵收管理股、信息中心、機關黨辦、納稅服務股、稅源一股、稅源二股)和2個徵收分局(望高分局和公會分局)。全局有幹部職工51人,局機關46人、望高分局5人,其中:黨員幹部35人,占68.63%;本科15人,占29.41%。大專文化33人,占64.71%,承擔轄區9個鄉鎮和旺高工業園區共2195戶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歷史沿革,機構榮譽,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2008年6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立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國家稅務局的批覆》(國稅人函〔2008〕73號),批准成立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國家稅務局。
2008年8月25日,賀州市國家稅務局成立平桂管理區國家稅務局籌備工作組。在賀州市委領導的關心下,在賀州市國稅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平桂管理區黨工委、管委會的大力支持下,籌備組成員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經過近四個月的緊張籌備工作,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國家稅務局於2008年12月22日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榮譽

2009年6月,平桂管理區國稅局黨支部被平桂管理區黨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支部”;2010年3月,榮獲2009年度平桂管理區“文明單位”、2009年度“賀州市平桂管理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先進後盾單位”;2010年7月,納稅服務股榮獲賀州市“五一巾幗標兵崗“;2010年8月,被自治區人力資源廳、自治區國稅局授予全區國稅系統“集體二等功”光榮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賀州市國家稅務局和中共賀州市平桂管理區黨工委、賀州市平桂管理區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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