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準備金率

貸款準備金率

銀行貸款準備金率等於貸款準備金除以銀行總資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貸款準備金率
  • 用途銀行用來防範風險的手段
  • 等價:貸款準備金除以銀行總資產
  • 調整日期:2011年6月20日
  • 百分點:0.5個百分點
  • 政策工具:實行適度從緊貨幣政策
定義,關係,調整一覽,

定義

貸款準備金率是銀行用來防範風險的手段,如果市場風險過大提高貸款準備金率就可減少銀行現金流動,避免銀行貸款損失,降低風險造成的損失,自然也符合市場規律。銀行貸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是一種實行適度從緊貨幣政策的政策工具。

關係

貸款準備金率和就業的關係
中央銀行提高貸款準備金率是中國政府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的具體措施。如果非常直接的把一項具體的政策和就業聯繫起來的話,當然也可以說提高貸款準備金率總是比放寬貨幣政策對就業的影響更為不利。
但是對某一項政策的評價不能簡單地這樣聯繫,貨幣政策更加健全以後,對金融市場的秩序進一步完善以後。從總體來講,對就業是有利的,更何況中國政府提出的積極就業政策包括很廣泛的政策領域,貨幣政策只是其中一項政策。

調整一覽

央行近年來存貸款準備金率調整一覽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6月20日起,上調存款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這是中國央行2011年第六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第三次加息。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5月18日起,上調存款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後,大型銀行存款準備金率高達21%,再創歷史新高。中小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也將高達17.5%。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4月21日起,上調存款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近年存款準備金率調整一覽:
2010年12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10年11月29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10年10月13日起,央行對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以及招商銀行和民生銀行實施差別存款準備金率,上調0.5個百分點,期限為兩個月。
2010年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為加大對“三農”和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為增強支農資金實力,支持春耕備耕,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2008年12月25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10月15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9月25日起,下調除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外的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一個百分點,而汶川地震重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將下調二個百分點。
央行2008年6月7日宣布,為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於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別按0.5個百分點上調。
2008年5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4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次上調後,普通存款類金融機構將執行16%的存款準備金率這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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