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審計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審計局

貴陽市觀山湖區審計局是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金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觀山湖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貴州省地質科技園4號樓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和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參與審計相關地方性立法工作,擬訂地方性審計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區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鎮(社區)黨委(黨工委)和政府(服務中心)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包括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在全區的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和區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社區)政府(服務中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承擔審計署、省審計廳組織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區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和省、市、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按照省委關於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全區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審計機關實施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責調整。
1.將區發展改革局及下屬單位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的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區政府國資委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區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十三)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及財務等工作,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科技創新、大數據套用,以及安全生產等工作。擬訂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審計項目計畫,承擔全區審計項目人力資源調配和項目進度調度工作,組織管理全區審計統計工作,承擔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文書的送達。承擔全區審計機關、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待遇、教育培訓、退休工作等工作。
業務科。組織審計區本級政府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鎮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全區行政事業行業審計;組織審計區級政府管理的農業、水利、林業、資源環保資金、扶貧資金及其他涉農等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組織審計區政府管理的基金和受區政府委託由其他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基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負責對科(局)級領導幹部及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部門、單位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鎮主要領導幹部、區管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和其他的審計調查;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金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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