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在1994.08.11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4.08.11
- 實施時間:1994.08.11
《貴陽市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在1994.08.11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貴陽市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在1994.08.11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加強對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防治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貴州省環境保護...
第八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規定及省分配的排放總量指標,制定本市大氣污染排放控制總量、分區控制量及排污單位的排污控制指標。排污單位按《貴陽市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凡向大氣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排污單位),均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大氣污染物,是指各種鍋爐、工業窯爐、茶爐、大灶、民用爐灶、經營性燃具、機動車(船)、生產設施、試驗裝置等排放的...
貴陽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 (2005年6月30日貴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5年9月23日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2005年9月30日公布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辦法全文 (...
關於印發《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規範排污許可證申請、審核、發放、管理等程式,我部...
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行的初衷,就是要求企業實現各種污染物的達標排放,要求企業的排放與環境的容量和質量掛鈎。業內質疑 質疑:《辦法》回到“總量控制”老路 質疑者們認為,《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文本體現出來的環境管理思路又回到以往...
第一條為規範排污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執行...
(四)環境管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排污費徵收,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推行情況,煙塵控制區覆蓋率、噪聲達標區情況,重點污染源治理,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率等。第九條省人民政府城市環境綜合...
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全面推進排污許可,以改善環境質量、防範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範圍,企業按排污許可證規定生產、排污。完善污染治理責任體系,環境保護部門對照...
(四)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改變單純以行政區域為單元分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方式和總量減排核算考核辦法,通過實施排污許可制,落實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逐步實現由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向企事業單位...
浙江省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管理,規範排污許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向大氣和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單位(以下簡稱排污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的規定。第三條 排放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實行許可制度。第四條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領取排污許可證,並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
《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在2013年2月21日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 為了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控制和減少排污總量,規範排污許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甘肅省環境保護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監督管理,有效地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蘇省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排放污染物總量控制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太原市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管理辦法於1998年8月28日太原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於1998年9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太原市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管理辦法 時間 ...
第一條 為規範排污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排污許可證的申請、...
2014年3月3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14〕23號印發《六安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分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加強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加強工業廢氣...
第五條(持證排污)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的排污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持有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必須按照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第六條(控制指標)根據國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全省對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規範排污許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天津市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管理暫行辦法》在1990.02.01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的監督管理,保護本市大氣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二章 大氣污染監督管理 第八條 本市對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實施許可制度。依法取得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的單位應當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和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條件排放污染物。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項目...
《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14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4日 第一條 為實施排污許可制度,促進污染源達標排放,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優先採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設備和工藝,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列入國家淘汰目錄的設備、工藝和產品,其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和使用者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生產、銷售、進口和使用,也不...
5.完善大氣環境保護制度。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燃煤火電、水泥、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以貴陽市、安順市、遵義市為重點,建立黔中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
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1982年2月5日) 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1988年7月28日) 關於調整超標污水和統一超標噪聲排污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1991年6月 24日) 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1988年3月20日)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