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徵集管理辦法

貴陽市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徵集管理辦法屬性是貴陽市法規,發布單位是貴陽市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徵集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
  • 屬性:法規
  • 地區:貴陽市
第一條為了搞好主要副食品的供應,支持副食品生產的穩定增長,促進副食品流通體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巨觀調控體系,增強政府調控能力,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副食品工作的通知》和《關於穩妥推進物價改革,抑制物價總水平過快上漲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市政府用於搞好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主要副食品的儲備,促進主要副食品市場供需平穩,調控市場平抑物價,彌補副食品生產經營中不可抗拒的損失,扶持主要副食品基地建設的專項基金。
糧食、蔬菜調節基金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基金採取多渠道籌集的辦法:
(一)市政府原用於各類主要副食品的專項儲備資金,全額轉入基金;
(二)在本市轄區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國有、集體、“三資”、股份、私營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有經營收入的單位,按銷售額或營業收入的1%徵收。月銷售額或營業收入少於5000元的個體工商戶,每月按5元徵收。
享受減免當年增值稅或營業稅的單位或產品,基金也相應減免。
第四條基金的徵集,由所在地區的稅務部門按月徵收,並交財政部門專項儲存。按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繳納基金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時足額交納;逾期不繳納的,按滯納的天數每日加收2%的滯納金;對拒不交納的,按基金徵收額處以50%的罰金。
第五條貴陽市人民政府成立貴陽市副食品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基金的徵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具體由稅務部門徵集,財政部門專項儲存,商業、物價部門組織實施,審計部門監督。
第六條加強基金管理,嚴格審批程式,堅持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流挪用;年終節餘,可結轉下年流動使用。
第七條基金的財務處理,在營業支出或業務支出科目中列支。
第八條對本規定第四條中的處罰不服的,按《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辦法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由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關於《貴陽市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徵集管理辦法》的說明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在保持價格總水平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放開競爭性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建立和完善少數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儲備制度,平抑市場價格”,“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貫徹中央決定的精神,增強政府對市場的調控能力,防止主要副食品價格劇烈波動,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結合我市實際,擬定了《貴陽市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徵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建立副食品調節基金的依據
國務院〔1988〕23號文《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指出,為防止主要副食品價格劇烈波動,大中城市要建立平抑副食品價格基金。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1990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副食品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廣泛籌集副食品調節基金,堅持多渠道籌集和以地方為主的原則。1993國務院《關於穩定地推進物價改革,抑制物價總水平過快上漲的通知》中再次強調,“各級人民政府為平抑市場物價,已經安排的財政補貼不得減少,已經建立了主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地方,要充分發揮基金的作用,尚未建立基金的地區,要儘快建立起來”。今年(1994),在全國菜籃子和糧食工作會議上,李鵬總理講話中指出:關心人民生活,是人民政府的頭等大事。強調抓好三件事:一是建立糧、油、肉、菜、糖等主要農產品的儲備制度;二是建立糧食和副食品風險調節基金,把中央和地方原用於糧、肉、菜等項的補貼,用於建立糧食和副食品風險基金,還要從其它方面籌集一些資金,使其形成一定的規模;三要建立農副產品市場監控體系。並提出要求,大、中城市的“菜籃子”工程,實行市長負責制,安排好人民民眾的生活,是市長的首要任務,是穩定大局的頭等大事。列為市長崗位目標考核。
二、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建立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是發展副食品生產,增加市場供應,平抑市場價格的需要。在由計畫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大部分商品價格已經放開,主要副食品價格也逐步放開,國家對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補貼逐步減少,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完善主要副食品的儲備制度,同時建立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是增強政府對市場調控能力的有效形式。
從全國大中城市建立副食品調節基金情況看,目前的廣東、遼寧、四川、山西、湖北、湖南、黑龍江、吉林、江蘇、安徽、浙江、陝西、雲南、福建、江西、山東、河北、青海等18個省區近百個城市相繼建立了副食品調節基金制度,每年都要召開一次會議,還編印出版了《中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文匯》,匯集了基金徵集、管理、使用等檔案和辦法實施細則等。
從貴陽的市情出發,建立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勢在必行。貴陽市是個不帶縣的省會城市,主副食品90%以上靠省外和專州調入,銷區受產區的制約相當突出,如果沒有一定的儲備,要保證市場供應是難以想像的,吃飯問題解決不好,將會直接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歷來,省、市政府對市場供應問題都很關心,每年都要專門研究糧、肉、菜、油、糖等副食品生產經營、儲備的有關問題,對建立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的工作也十分重視,先後組織商委、財政、物價、體改委等部門到成都重慶等地考察學習,多次提出我市建立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的方案和辦法,由於種種原因,錯過了出台時機。因此,充分認識建立副食品調節基金的重要性,樹立長遠觀念,克服眼前困難,儘快把我市副食品調節基金建立起來,已經成為搞好市場供應的當務之急。
三、《辦法》的草擬過程
根據市委、市政府意見1993年市商委曾專題報導過《關於貴陽市建立主要副食品調控基金的報告》,1994年元月市商委再次向市政府寫了專題報告,市政府領導很重視,明確由市商委、法制辦、體改委負責草擬《關於建立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辦法》,徵求財政、稅務、銀行、物價、工商等有關部門意見,按法規性檔案要求修改,以市長令發布施行。這個《辦法》經上述部門多次討論、修改、脫稿。
四、《辦法》中的幾個具體問題
1、糧食、蔬菜按市政府原有規定執行,不納入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徵集管理辦法。
2、按銷售額或經營收入的1%徵收的確定。參照外省情況目前已經建立“基金”的城市,徵集標準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按企業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三稅總額的1-15%徵收;二是每年從產品提價或服務收費提價收入中提取1-2%;三是按銷售額或經營收入的1%徵收。由於第三種辦法簡單、合理、便於操作,多數城市採用這種辦法,如南京、成都、南昌、撫順、本溪、鞍山、營口等城市都是按銷售額的1%徵收。參照外地經驗,結合我市情況,擬採用按銷售額或營業收入的1%徵收。
3、“基金”的財務處理,企業在所得稅前列支,進入成本,不過重增加企業負擔。無力交納“基金”的特困企業,由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核實,報“基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酌情減緩免。
4、徵集“基金”和解繳手續
基金不採取多部門、多頭徵集的辦法,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稅務收到哪裡,“基金”也徵到哪裡,稅收達不到的地方,基金也暫不徵收,徵收憑證由財政部門統一印製,“基金”的徵集解繳方式和工作細則由財政、稅務、銀行研究制定。
5、鑒於稅務、銀行部門徵收“基金”工作量大,各種費用增加,根據不同工作量,稅務部門按“基金”實際徵收額的5%提取手續費,銀行按5%提取手續費,具體使用辦法由稅務、銀行分別制定,提取比例的規定政府另文下達。
6、“基金”使用的審批程式
有權使用“基金”的單位,按程式提出申請,交“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實,簽注意見,交管委會審批。“基金”使用採取有償與無償相結合的辦法。(1)政府各種主要副食品儲備物資的貼息及費用。(2)平抑市場物價給企業損失的補貼。(3)彌補主要副食品在生產經營中受自然災害造成的重大損失。以上三項為無償使用。扶持發展主要副食品基地建設,生產設施等視不同情況採取有償與無償相結合的辦法。
7、成立“貴陽市主要副食品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分管副市長任主任,市商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稅務局領導為副主任,市農委、市工商局、市審計局、市人民銀行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貴陽市商業委員會,具體成員由市政府另行下文。
8、“基金”的徵集、管理、使用,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產生新情況遇到新問題,需要不斷修改補充完善。具體由管委會辦公室提出修改意見,管委會審核報政府批准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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