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第467號國務院令頒布的《地方志工作條例》,貴港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管全市的地方志工作,

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二)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三)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
(四)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五)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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