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方案

經貴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2月13日印發貴州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13日
  • 發布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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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35號)精神,進一步支持我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切實激發動力、提升能力、增強活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的部署要求,突出圍繞“四新”主攻“四化”主戰略、“四區一高地”主定位,突出服務十大工業產業加快發展、壯大12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推進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大工程,堅持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不斷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支持在校大學生提升創新創業能力,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提升人力資源素質,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推動實現大學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奮力譜寫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新篇章培養造就更多創新創業生力軍。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
  1.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建立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實訓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在人才培養工作中設定大學生創新創業相關學分模組,使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成為評價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協同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2.完善創新創業課程體系建設。調整最佳化高校專業課程設定,突破專業限制,有效融合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挖掘專業課程創新創業教育資源,為學生從事基於專業的創新創業活動夯實基礎。支持開設創新思維、創新方法、創業基礎等創新創業通識課程,打造一批創新創業教育特色示範課,推出一批創新創業線上和線下“金課”。(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3.加強創新創業教師隊伍建設。配齊配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專職教師隊伍,並在專業技術職稱評聘中予以傾斜。對獲得國家、省“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指導老師,可按相關規定認定為申報職稱和晉升崗位等級的業績條件之一。強化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培訓,引導教師改進教學方法,將國際前沿學術發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每年立項支持創新創業教學改革課題,吸引更多教師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研究。完善學校創新創業指導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鍊的保障激勵政策。鼓勵引進校外導師,吸引企業家、金融專家、風險投資人、優秀校友等優秀人才擔任創新創業導師。建立優秀創新創業導師人才庫,建設一批省級創新創業導師培訓基地。督促指導各高校制定激勵政策,鼓勵教師從事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和項目指導等工作,並結合本校實際從教改立項、職稱評定、年度考核、教學酬金、教學獎勵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4.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創新培訓模式,打造一批高校創新創業培訓活動品牌,面向大學生開展高質量、有針對性的創新創業培訓,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實施“馬蘭花計畫”,支持各高校將創業培訓課程納入教學計畫,將創業培訓考核合格人數計為社會化培訓任務。積極組織創新創業導師進校園舉辦創新創業大講堂,開展創新創業政策解讀、經驗分享、實踐指導等。(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最佳化大學生創新創業環境
  5.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門檻。持續最佳化我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台,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記服務。鼓勵各類孵化機構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免費開放一定比例的孵化空間,並將開放情況納入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考核評價。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機構,應給予入駐創新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財務記賬、創業培訓、法務、投融資、政策申報等一站式、低成本、開放式孵化服務,並安排30%左右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區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機構創業給予租金補貼。(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6.便利化服務大學生創新創業。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機制,鼓勵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創新資源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鼓勵行業企業面向高校和大學生髮布企業需求清單,引導大學生精準創新創業。探索“政產學研用”一體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模式,引導大學生參與開展技術攻關活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7.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保障政策。全面落實大學生創業幫扶政策,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加強政府支持引導,發揮市場主渠道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機制,探索建立創業風險補貼、商業險保費補助等類型的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機制。督促指導各高校為休學創業學生按相關規定做好學籍管理服務。畢業後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減少大學生創業的後顧之憂。(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強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建設
  8.建強高校創新創業實踐平台。將大學生創業企業入孵高校眾創空間數量納入高校眾創空間年度考核指標,強化創業帶動就業作用。鼓勵大學生創業園、高校眾創空間等校內創新創業實踐平台面向在校大學生免費開放,開展專業孵化服務。督促指導各高校結合學科專業特色優勢,主動聯合相關行業領域,深化產學融合,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建設一批校外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基地。(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9.加強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深入實施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積極整合校內外資源,通過校企共建創新創業學院、專業實驗室、虛擬仿真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實訓中心等方式,建立長期穩固合作關係。督促指導各高校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創新創業基地,為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創造良好條件。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經考核評估優秀的大學生創業園、大學科技園優先給予建設經費支持。推動省屬國有企業、科研院所及相關公共服務機構利用自身技術、人才、場地、資金等優勢,積極為大學生建設集研發、孵化、投資等於一體的創新創業平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全面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財稅扶持政策
  10.繼續加大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項目資金。將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創新創業情況作為下達大學生創新創業相關資金的重要分配因素。(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11.落細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按規定落實好小規模納稅人相關增值稅優惠政策,並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規定減免所得稅。按規定落實好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以及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相關納稅服務工作,強化精準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加強對大學生創新創業的金融政策支持
  12.落實普惠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商業可持續原則,深化產品和服務創新,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緩解大學生創業融資難題。落實國家關於大學生創新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及貼息政策,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對高校畢業生創建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為300萬元。按規定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引導社會力量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充分發揮社會資本作用,以市場化機制促進社會資源與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更好對接,引導創新創業平台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學生創業項目早期投資與投智,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健康成長。落實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支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轉化
  14.完善成果轉化機制。督促指導各高校加強面向大學生的科技成果轉化培訓課程建設,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智慧財產權確權、保護等方面指導。督促指導有條件的高校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建立相關成果與行業產業對接長效機制,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在有關行業企業推廣套用。(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5.強化成果轉化服務。推動地方、企業和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加強合作對接,拓寬成果轉化渠道,為創新成果轉化和創業項目落地提供支撐。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和產教融合型企業利用孵化器、產業園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落地發展。匯集政府、企業、高校及社會資源,加強對全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湧現的我省優秀創新創業項目後續跟蹤支持,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和推動一批優秀創新創業項目加快成果轉化,形成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效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辦好相關創新創業大賽
  16.健全完善活動機制。學習借鑑全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辦賽經驗,堅持政府引導、公益支持,健全完善貴州省“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以下簡稱大賽)可持續發展機制,壓實主辦職責,支持行業企業深化賽事合作,拓寬辦賽資金籌措渠道,適當提高大賽冠名贊助經費額度。引導各學校及各學段學生積極參賽,強化大賽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平台作用。堅持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促創,豐富競賽形式和內容。建立健全大賽與各級各類創新創業比賽聯動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17.加強對優秀項目支持。加大對全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國家級創新創業比賽我省獲獎項目的獎勵力度,對獲金、銀、銅獎(或前三等獎相當獎項)的學校或個人給予獎勵。對獲得國家二等獎、省級一等獎及以上且相關成果進入實質性轉化、符合相關條件的項目,優先安排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工業和信息化專項、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等資金支持。學校可對本校學生在全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金、銀、銅獎並在貴州省落地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無償資助;同時可將大賽獎勵與推免保研、評優評獎等結合起來,充分調動大學生創新創業積極性。(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科技、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資、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醫保、稅務、人民銀行、銀保監等單位和各高校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並將大學生創新創業納入各高校教育教學評估指標體系和學科評估指標體系,確保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研究制定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細化政策措施,注重選樹成功案例和典型,推動培育創客文化,打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各方支持的創新創業良好生態,確保不斷取得創新創業實效。(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醫保局、省稅務局、貴州銀保監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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