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

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

《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是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01年3月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Guizhou provincial government on the province's grain stockpil
  • 地區:貴州省
  • 發布文號:黔府辦發[2001]19號
  • 發布日期:2001-03-02
  • 生效日期:2001-03-0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受文對象,檔案背景,檔案內容,組織領導,任務要求,工作安排,工作紀律,

受文對象

貴州省下轄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檔案背景

糧食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為了真正摸清糧食庫存情況,為國家調控糧食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保證國家庫存糧食在需要時調得動、用得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為切實做好我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1〕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檔案內容

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清倉查庫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江澤民同志關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對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本著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精心組織、一絲不苟,扎紮實實做好糧食清倉查庫的各項工作。各地糧食清倉查庫工作,要堅持行政領導層層負責制。各地(州、市)、縣(市、區)要儘快成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於3月15日前將成員名單和聯繫電話報省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糧食局),按照全國和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把糧食清倉查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計畫、財政、農業、統計、審計、監察、質監、糧食等部門及農發行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切實搞好協調配合,確立清倉查庫全省一盤棋的思想,統一認識,統一行動,齊心協力做好清倉查庫工作。

任務要求

二、清倉查庫工作的主要任務和要求
此次清倉查庫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查清國有糧食部門所有糧庫、糧管所(站)、轉運站、外租倉現存糧油(含中央儲備糧油、各級地方儲備糧油和商品周轉糧油等)的入庫時間、數量、品種、質量情況;陳化糧、超期儲存糧油的數量;各級糧油財務補貼到位、現庫存占用貸款情況;以及中央儲備糧和我省各級儲備糧油承儲設施現狀、庫點分布、糧食購銷企業人員情況。在清查實物的同時,要對糧食陳化情況進行鑑定。為保證鑑定結果的真實性,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安排及時送有關省(區、市)進行跨省抽樣鑑定。
清倉查庫要堅持自上而下、上下結合、交叉互查、重點複查、明確責任的原則。先在清鎮市進行試點、培訓,積累一定經驗後在全省鋪開,分階段實施。堅決做到“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查必徹底”。
清倉查庫不能走過場,要始終圍繞查清糧食的數量、質量這個主要目標進行。要明確清查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從基層保管員、企業法人到各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從縣(市、區)長到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的主要領導同志,都要逐級在清倉查庫報告及報表上審核簽字,發現問題,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要進一步完善庫貸掛鈎和超儲補貼等相關政策,糧食銷售出庫後必須及時進行帳務處理,核減當月統計帳。未回籠的銷售結算款應記入相應往來帳戶,嚴禁在庫存統計上出現虛帳。

工作安排

三、認真落實清倉查庫的工作安排
全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時間為2001年4月1日至5月初,統計時點為2001年3月31日24時。在全省交叉大清查之前,省清倉查庫領導小組將對各地、州、市清倉查庫領導小組成員及辦公室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庫存統計帳核查方法、庫存實物清查方法及填表方法等。清倉查庫工作分三步進行:第一步,由省清倉查庫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地(州、市)之間交叉清查,對全部庫存糧食逐倉、逐貨位進行實物清查,並與統計帳核對。實物的清查以測量計算方法為主,測量計算與過秤檢斤相結合,既要做到準確,又要提高效率。要提前做好有關測量、檢斤用計量器具的購置、檢定(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檢定,以確保準確性)等準備工作。第二步,在交叉清查的基礎上,省清倉查庫領導小組將按隨機抽樣的原則組織進行複查,複查比例為糧食庫點的2%-3%左右。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直接組織人員,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庫、重點環節進行抽查或複查。第三步,匯總上報。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在全面清查糧食庫存情況的基礎上,認真審核編制清查匯總表,對清倉查庫工作進行詳細總結。各地(州、市)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於2001年4月30日前,向省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總結報告,並分別附本地清查匯總報表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在當地糧庫及省級糧食(油)儲備庫的清查匯總報表。2001年5月中旬,省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全省清查匯總報表編制和清查工作總結,報經領導小組審核後,於5月底前報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紀律

四、嚴明紀律,切實做好清倉查庫的各項工作
各地對清倉查庫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如實反映,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妥善處理,對故意掩蓋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妨礙清查工作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各地各部門對參加這次清倉查庫工作的人員要嚴格要求,責任落實到人,明確紀律,加強其業務學習和廉政自律教育。參加清查的人員要堅持原則,不準參與可能影響正常清倉查庫工作的活動,對違反紀律的要嚴肅查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清倉查庫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糧庫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統計、會計和庫存管理。要改進統計手段,逐步建立國有糧庫的計算機聯網,特別是重點做好國家糧食儲備庫的聯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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