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18號)和《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通知》(黔府辦發[2009]13號)檔案精神,為保證我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順利開展,全面掌握糧食庫存的真實情況,確保糧食安全,特制訂此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2009年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實施方案
- 分類:方案
- 適用地區:餘慶縣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一、組織領導,二、範圍和內容,三、檢查時點和方式,四、工作安排,五、清查資料的處理,六、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全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發改局、監察局、農業局、審計局、質監局、統計局、財政局、糧食局、農發行餘慶支行為成員的餘慶縣糧食清倉查庫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縣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餘慶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組織領導全縣清倉查庫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二是制定本縣糧食庫存自查工作方案。三是組織本縣納入清倉查庫範圍的全部企業開展糧食庫存自查,並派工作組督查,指導企業開展工作。四是審核、匯總企業自查結果,向市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匯總數據、資料及工作報告。五是協助各級工作組開展糧食庫存普查、複查、抽查和案件核查工作。六是完成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企業及轉化用糧企業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檢查及糧食庫存典型調查報告及自查等有關工作。七是認真落實糧食清倉查庫有關的其他事項。
二、範圍和內容
本次糧食清倉查庫的範圍包括存儲在餘慶縣區域內所有的中央儲備糧,國家臨時存儲糧(含最低收購價糧及國家臨時儲存糧)、地方儲備糧、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儲存的商品糧。具體內容如下:
(一)庫存糧食數量檢查。重點查清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國有糧食企業儲存的商品糧數量、品種情況,對國有糧食企業代收、代儲的商品糧,要查清糧權歸屬情況。
(二)庫存糧食帳務檢查。重點檢查糧食庫存實物與保管帳、統計帳、會計帳、銀行資金帳的帳實相符、帳帳相符情況,帳務處理情況,以及不同性質和品種的糧食按規定進行分帳管理和分倉儲存情況。對利用農發行糧食收購資金貸款收購的糧食,要重點檢查糧食庫存與貸款是否對應,資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庫存糧食質量檢查。重點檢查國家臨時存儲糧、地方儲備糧的質量合格率和品質宜存率。其中:地方儲備和國家臨時存儲糧按有關規定抽檢樣品。
(四)地方儲備糧輪換管理情況檢查。重點檢查2008年度地方儲備糧輪換計畫執行情況,包括輪換計畫下達是否規範、輪換的品種、數量、時間是否與計畫一致,輪入糧食的生產年限和質量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換品種,變更輪換庫點和數量以及未輪報輪,轉圈輪換,超輪空期輪換等問題。
(五)政策性糧食財政補貼資金撥付情況檢查。重點檢查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1-3月地方儲備糧保管費是否及時足額撥補到承儲企業,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和保管費是否及時足額撥補到委託收購庫點。
(六)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及轉化用糧企業執行統計制度情況檢查。重點檢查納入糧食流通統計範圍的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企業和輪化用糧企業執行統計制度情況(抽中企業名單由遵義市糧食清倉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三、檢查時點和方式
(一)檢查時點。以2009年3月末糧食庫存統計結報日為檢查時點。
(二)檢查方式。本次糧食清倉查庫分為:縣人民政府組織和督導企業自查、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重點複查三個階段進行。國務院抽查工作組將在省級複查的基礎上進行隨機抽查。
四、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
1.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於3月12日前成立並開展工作,按市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情況、資料。
2.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3月20日前對企業有關人員進行培訓,主要培訓企業自查人員掌握清倉查庫要求、規定和檢查方法,各級實施方案等內容以確保完成自查工作。
3.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企業應按規定備齊相關檔案、帳務和報表資料,特別是各企業要及時準備工作底稿,對不規則貨位進行形態整理,備齊經質監部門嚴格校正的稱重、計量和質量扦樣等檢查工作和較大型稱重設備。
(二)自查階段。4月3日前,縣級國有糧食企業在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按《全國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完成自查和情況匯總。企業要認真填寫各類工作底稿和匯總表格,並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自查報告和匯總報表,同時要準備好與檢查當日糧食庫存實際情況一致的貨位平面圖、貨位明細表、分倉保管帳、保管總帳、統計報表、會計報表、輔助帳表、原始憑證等帳務資料,契約、運單、發票等反映糧食出入庫業務的憑證,糧食測溫、測濕、熏蒸等作業記錄,自查階段的工作底稿,匯總表格,自查報告,正在熏蒸倉間的熏蒸報告,用於數量檢查和質量分析計量器具有效內的檢定證書等紙質和電子文檔資料,並為後續普查、複查和抽查配備特製大容器、雷射測距離儀器、吸式扦樣器、扦樣袋等器具。
五、清查資料的處理
糧食清倉查庫工作形成的大量資料,是清倉查庫工作的真實記錄,對於今後工作查考、經驗借鑑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糧食企業對資料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每階段清倉查庫相關資料的蒐集和整理工作,保證齊全完整。同時,國家糧食庫存的數量和布局屬於國家機密事項,對檢查結果和有關數據,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杜絕泄密事件的發生。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成員單位和糧食企業要充分認識到糧食清倉查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儘早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參加檢查工作。同時,積極配合省、市政府的複查、普查和國務院組織的抽查工作,確保順利完成全縣糧食清倉查庫工作。
(二)落實責任,確保質量。企業法人代表對本企業糧食庫存清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全責。各企業要實事求是反映糧食庫存的真實情況,準確、真實填寫好工作底稿、匯總報表及相關資料。對已銷售出庫的糧食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核減當月統計帳,未回籠的糧食銷售貨款計入相應結算帳戶,不得以任何理由虛增庫存,嚴禁以虛購虛銷方式掩蓋虧庫。企業法定代表人、糧食保管、財務、統計等相關人員必須在相關工作基礎表上籤字,並妥善保存、留底備查,不得擅自篡改、損毀。
(三)嚴肅紀律,強化監管。參加檢查的人員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不得參加可能影響清倉查庫工作的活動,不得吃請、收禮和參加公費娛樂活動。縣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要加強對清倉查庫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確保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對工作走過場,弄虛作假,妨礙糧食清倉查庫工作,造成檢查結果失實的,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