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國土資源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廳黨組嚴格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大力推進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國土資源廳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貴州省國土資源廳
(二)進一步健全工作機構。為規範和推進國土資源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我廳成立了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編制政務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我廳政務公開工作。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分別由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推進國土資源政務公開工作,廳信息中心負責平台搭建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省政務服務中心國土資源視窗負責建設政務信息查閱場所,宣傳中心負責政務公開的對外宣傳事宜,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廳機關各處室也各確定一名工作人員為政務公開聯絡員,具體負責本處室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三)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一是為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政府信息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2號)和《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國土資廳發〔2009〕42號)要求,我廳制定了《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暫行辦法》、《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政務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一批符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特點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二是逐步完善對外公開機制。定期向省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反映新形勢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解決進度。同時,通過部門網站政務公開、機構設定、政策法規等欄目,向社會及時公開政務動態,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水平。省級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體系初步建立。三是加大對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繼續將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列入對9個市級國土資源局的考核目標,以目標促公開、以公開促工作,大力推動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建設,著力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政策宣傳、依法告知、輿論引導、環境營造的重要作用,通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促進和保障國土資源管理事業健康發展。
  (四)及時更新、完善工作指南和目錄。在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由我廳法規處牽頭,廳各處、室(中心)配合,在2008年工作指南和目錄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促進了國土資源工作的穩定健康開展。
  (五)進一步打造好部門公開平台。繼續鞏固以電子政務為支撐的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廳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運行良好。信息公開場所運轉正常,服務設施不斷完善,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定更加合理,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的礦產、土地、測繪、地質環境等各項政府信息全面、及時公開,切實維護了國土資源服務對象的知情權。
  (六)強化學習培訓,擴大宣傳效果。一是繼續推行職工定期集中學習制度,通過舉辦培訓班、安排人員參加政府組織的培訓班和結合個人自學等方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教育。二是推行多渠道學習制度,通過編印《貴州國土資源公報》、《貴州國土資源》雜誌,使幹部職工能夠及時準確的了解工作動態,學習新檔案精神。涉及重、特、大工作動態的。三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時機,深入開展有針對性、有主題的宣傳活動。通過這一系列的宣傳行動,使國土資源工作廣泛地被社會各界所了解,有效地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嚴格考核,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4年度國土資源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執行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4〕1124號)要求,12月對全省市(州)、縣(市)國土資源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向國土資源部推薦了5個優秀縣(市)國土資源局。年底由廳領導帶隊分頭對9個市級國土資源局進行了考核目標,重點考核政府信息公開完成目標情況。考核結果體現了9個市級國土資源局均認真落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
 二、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2014年,我廳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了全國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等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黔府辦發〔2014〕18號)等檔案。一是強化主動發布機制,對凡屬於《貴州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中明確各級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均在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廳入口網站固定欄目予以公開。已經清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前形成但未移交檔案管理部門的政府信息,且分時段、分步驟在本地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二是加強政策解讀,對出台的重大決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點領域改革、重大項目規劃及實施等情況,進行了深入解讀,並通過入口網站發布、報紙刊發或微博播報。三是紮實抓好征地拆遷、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方面的信息公開。 對土地供應計畫、出讓公告、成交信息和供應結果、礦業權出讓信息進行了公開。進一步細化了礦業權審批信息公開範圍和內容。四是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進一步暢通了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已在廳入口網站開通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確保公民能夠線上申請、線上查閱申請回復內容。對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均主動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複申請。對涉及多個地方或部門的申請事項,進一步加強了會商協調,依法依規妥善辦理,減少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五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我廳發文均為主動公開向社會發布。六是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我廳發文均通過發文審核後印發,聯合發文通過其他部門會簽後發文,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避免出現不實信息甚至“官謠”現象。七是2008年就已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2013年、2014年已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和隊伍建設。我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強、配齊隊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推進。及時開展了相關培訓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