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內閣制,又稱“議會內閣制”。是指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的政權組織形式。18世紀初始於英國,由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內閣制與議會制相適應。實行內閣制的國家,內閣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一個政黨或幾個政黨聯合組成,對議會負責並受議會監督。議會通過“不信任案”時,內閣必須總辭職,或提請國家元首下令解散議會,舉行改選,以決定原內閣的去留。有的國家,雖稱政府為內閣,但政府並不對議會負責而由君主或總統直接操縱,這不是內閣制,而是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或總統制。
責任制內閣一般指本詞條
責任內閣制,又稱“議會內閣制”。是指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的政權組織形式。18世紀初始於英國,由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內閣制與議會制相適應。實行內閣制的國家,內閣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一個政黨或幾個政黨聯合組成,對議會負責並受議會監督。議會通過“不信任案”時,內閣必須總辭職,或提請國家元首下令解散議會,舉行改選,以決定原內閣的去留。有的國家,雖稱政府為內閣,但政府並不對議會負責而由君主或總統直接操縱,這不是內閣制,而是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或總統制。
責任內閣制,又稱“議會內閣制”。是指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的政權組織形式。18世紀初始於英國,由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內閣制與議會制相適應。實行...
英國的責任內閣制度起源於都鐸王朝時期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從16世紀初到18世紀初,內閣制依然處於萌芽狀態。18世紀早期英王喬治一世統治時(在“歷史縱橫”欄內了解...
簡介集體責任制①內閣制政府中的一項責任原則。內容為:內閣的所有成員對內閣的所有決定負責,必須毫無例外地接受,捍衛和貫徹內閣的決定,不得對內閣的決定持懷疑或反對...
連帶責任制 是指在責任內閣制國家,內閣全體向議會(下院)負“連帶責任”的制度。這種“責任”通常表現在3個方面:...
慶親王內閣,又稱皇族內閣,是清末的責任內閣。成立於清朝宣統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8日),結束於同年的九月十一日(11月1日)。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近代內閣,由...
內閣(cabinet)一詞來源於法語,有“內室”、“密室”之意。內閣作為政府機構始於英國,它是由英國國王的最高諮詢機關(樞密院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該詞後來被其他...
中華民國時期政權組織形式先後實行過總統制、責任內閣制、君主制、執政制、大元帥制、委員會制、五院制等各種政體。...
現代責任政府理論強調,責任政府的核心特徵應該是責任政治。責任政治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一個基本特徵,其涵義可以狹義的理解為責任內閣制政府,即行政機關由代議機關產生...
19世紀中期英國在英屬北美殖民地加拿大各省建立的代議制度下的內閣責任制。亦稱責任內閣制。由議會中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或議會中構成多數的幾個政黨聯合組成政府。政府...
議會解散是實行責任內閣制的國家由於某些特殊原因,使議員在任期屆滿之前喪失議員資格,以更換議會組成人員的行為。其原因主要有:由於政黨分化組合的變動,議會(一般為...
由於“總統”和“國會”均是民選,兩者之間互不隸屬,這和美國的總統制類似,內閣當然也就不需要對國會負責。但是如果總統親政的話,將會承擔政治責任的風險,所以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