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下中農協會

1963年5月制定的《中共中央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要求重新組織階級隊伍。各縣開始建立貧下中農組織,召開貧下中農代表會議,成立貧下中農協會,與縣委辦公室合署辦公。接著各區、公社和大隊都建立相應的協會組織,生產隊建立了貧協小組。各省、市、縣、公社、大隊先後召開了貧下中農代表會議。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各級貧協組織逐漸消失,到了1982年後,全國各地貧協組織基本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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