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林,1966年北京市貧下中農協會副主席。
李墨林(1911-1975)在五十年代農村互助合作運動中起到帶頭示範作用。他經常慷慨幫助有困難的社員,辦社初期曾騰出家中並不寬裕的住房,招待一二十人吃住幾個月。在建社投資作價時,有意壓低自己生產資料的價格。他把上級發給的獎品放到社裡公用,所得的外出講課費、開會補助、稿費等也全部交給社裡。外出回來,經常不進家門先到隊里,看到有什麼活就主動幹起來。他克服傳統觀念,無保留地向青年社員和兄弟單位傳授生產技術,提供優良品種。他多年從事溫室蔬菜生產。50年代初,就選育出優良品種“北京刺瓜”,還多次改進溫室結構和設施。他領導的互助組、合作社,蔬菜產量、品種、質量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多次被評為市、區生產先進單位。他的先進事跡和高尚精神風貌得到周圍民眾和各界人士讚揚和敬重,而他自己講“我不是專家,我是磚頭,為社會主義大廈加磚添瓦呀!”由他任社長的四季青農業合作社被農業部評為1955年度全國農業增產模範單位。1964年12月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66年2月,當選為北京市貧下中農協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