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淨值稅

財產淨值稅是財產稅的一種。 指對納稅人財產價值總額扣除負債後的餘額課徵的財產稅。這種財產稅的納稅人是自然人,而不包括公司企業等法人。課稅對象是納稅人全家的資產同負債相抵後的餘額。而資產中包括納稅人持有的各種證券。通常實行累進稅率課徵,按年徵收,分期繳納。

根據不同的課徵方法和計稅依據,土地稅主要有地畝稅(以土地的單位面積為計稅依據,按應稅土地面積的大小確定納稅額的一種稅,如我國古代的田賦基本上屬於這種形式)、地價稅(以土地的單位價值為計稅依據,按應稅土地的價值大小確定應納稅額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以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時該土地的價值增加額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土地收益稅(以土地所有者為納稅人,以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的一種稅)和土地所得稅(以土地轉讓者為納稅義務人,以應稅土地的轉讓所得為計稅依據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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