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避免了先預繳、再退稅的麻煩;根據《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自1月1日開始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報銷;為了簡化在港澳台學習人員辦事程式,從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兩項證明。
從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避免了先預繳、再退稅的麻煩;根據《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自1月1日開始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報銷;為了簡化在港澳台學習人員辦事程式,從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兩項證明。
《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是財政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2月03日。檔案全文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
財政部官網還公布了《財政部關於修改的決定》。新的《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定中明確,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對管理流程進行規範。醫保部門、商業保險等單位可以將財政電子票據作為報銷入賬和...
從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避免了先預繳、再退稅的麻煩;根據《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自1月1日開始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報銷;為了簡化在港澳台學習人員辦事...
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12月31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財政電子票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提高使用便捷度和監管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財政...
《江蘇省財政票據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江蘇省財政票據行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和單位財務監督,維護國家財經秩序,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江蘇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財政部關於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
規範財政電子票據核銷管理,進一步提升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水平和效率,根據《財政部關於修改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04號)有關規定,在中央單位財政電子票據核銷試點工作取得較好成果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做好財政電子票據核銷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印製、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二、將第四條第...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在《山西政報》上重新發布。山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規定(1995年3月30日省人民政府發布 1997年11月14日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西...
(2008年12月1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公布 根據2011年10月28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
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2007年4月19日證監會、財政部公布,根據2016年11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修改〈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期貨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