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後備基金

財政後備基金是指在一定的財政年度內,國家預算中設定的用以準備應付意外事故和保證預算資金臨時周轉需要的資金。由國家預算總預備費、周轉金和財政結餘三個部分組成。國家預算總預備費是中央和各級預算預備費的總稱,它是當年的機動經費。這部分經費在編制預算時,不安排具體用途,預算執行中不發生特殊性臨時性需要,不得動用。

財政後備基金的特點,設立財政後備基金的原因,

財政後備基金的特點

財政後備基金主要用作國家平衡計畫,應付緊急事變和特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或救濟等支出,對國營企業平時的損失,很難給予補償,對集體單位,民眾個人的損失,更難保證。保險基金則不同,它是由保險公司.根據大數法則制定出的保險費率,通過向參加保險的單位或個人收取一定的保險費的方式建立起來的,純粹是貨幣基金,它的專門用途,就是向被保險人提供經濟補償或給付保險金。它採取經濟手段補償經濟損失的方法,按照契約規定對凡是參加保險的單位或個人,因遭受災害事故所致的經濟損失,隨時給以經濟補償,或在被保險人遭受人身傷亡或喪失勞動能力時,給其本人或家屬以經濟補助。

設立財政後備基金的原因

財政後備基金是積累基金的組成部分,因為後備的物資儲備,都是作為社會財富來保存。
財政後備基金是確保社會主義再生產正常進行所必需的。
首先因為各種自然災害無法完全避免,國民經濟發展也並不一定完全能夠按照合理比例進行,這一切對社會再生產必然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要使社會再生產仍然能夠正常進行,必須動用後備基金,後備基金不僅能夠彌補計畫本身的不足,而且能夠及時彌補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其次,從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角度來看,平衡是相對的,不平衡則是絕對的。例如在有的年度,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可能供過於求,而在有的年度,又可能供不應求,甚至在同一年度,不同時期的供求變化都是難以避免的現象。但如果對供求不平衡現象聽之任之,勢必不利於社會再生產的進行,因此必須動用後備基金來解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再則,還不可能完全排除戰爭等各種社會性危險,這也將影響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建立後備基金有利於解決一切意外事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