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告目標

財務報告目標是指提供財務信息或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表)的目標或目的。它是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的最高層次,對會計發展起著導向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務報告目標
  • 外文名:The objective of financial reporting
  • 適用領域範圍:全國
  • 類別:目標
內容,作用,認識,

內容

財務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1、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會計信息
2、反映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

作用

財務會計作為對外報告會計,其目的是為了通過向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反映企業財務信息,幫助使用者作出相關決策。承擔這一信息載體和功能的便是企業編制的財務報告,它是財務會計確認和計量的最終成果,是溝通企業管理層與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間的橋樑和紐帶。因此,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十分重要。
(一)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決定著財務報告應當向誰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應當保護誰的經濟利益
這既是財務報告編制的出發點,也是企業會計準則建設與發展的立足點。因此,需要清楚界定企業財務報告的使用者,這些使用者具有哪些特徵,進行什麼樣的經濟決策,在決策過程中需要什麼樣的會計信息等。在這種情況下,財務報告“按需定產”,為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不僅可以有效地調和企業管理層與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間的關係,還可以提高使用者的決策水平與質量,降低資金成本,提高市場效率
(二)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決定著財務報告所要求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徵,決定著會計要素的確認與計量原則,是財務會計系統的核心與靈魂
通常認為財務報告目標有經管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兩種,在經管責任觀下,會計信息更多地強調可靠性,會計計量主要採用歷史成本;在決策有用觀下,會計信息更多地強調相關性,會計計量在堅持歷史成本外,如果採用其他計量屬性能夠提供更加相關信息的,會較多地採用除歷史成本之外的其他計量屬性。因此,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直接決定著整個財務會計系統的構造,包括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報告等諸方面。
(三)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決定著財務會計未來發展的方向
財務會計作為反映經濟交易或者事項的一門科學,從來都是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發展演化的,尤其隨著現代公司制的建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技術革新的加劇,財務會計理論和實務更是以驚人的速度向前發展,相應地,會計準則的發展與變化也是日新月異,國際國內的實踐都證明了這一點。例如,美國會計準則在發展早期目標不明,幾度波折,後來逐漸認識到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尤其是財務報告目標的重要性,因此,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先後發布了4項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其中,第一項概念公告即為《財務報告的目標》。對財務報告目標的清晰定位使多年來美國關於財務報告目標的爭論和財務會計發展方向問題塵埃落定,也催生了美國會計準則數十年的繁榮與發展,為美國資本市場的長足發展打下了紮實基礎。我國也是如此,從傳統計畫經濟條件下的會計信息主要服務於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需要,到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在基本準則中將財務報告目標明確定位,從而為各項會計準則的制定奠定了良好基礎,也為未來財務會計發的發展和會計準則體系的完善確立了方向。

認識

2006年2月15日, 中國財政部頒布了經過修訂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新準則的頒布意味著中國的會計規範又在進行一次大的變革。其中,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首次明確提出了我國財務報告的目標,規定政府和其他市場主體成為了“平等的信息使用者”,這次改革是我國會計基礎理論根據現代經濟環境進行的適時調整。
一、新舊準則對財務報告目標的相關規定
舊的基本準則第二章第二條規定: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新的基本準則第一章第四條規定為: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
二、對現行財務報告目標的重新認識
舊基本準則對會計目標的規定主要強調滿足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新的會計準則中對於財務報告的目標的規定,可以歸納為兩個要點:第一、財務報告主要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會計信息;第二、這些信息的用途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於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
談到這裡,就不得不介紹下會計目標界定中的兩個代表觀點:“受託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
“受託責任觀”形成於公司制盛行時期,其發展與公司制和現代產權理論的發展息息相關。按照產權理論,財產所有者將財產委託給受託者,並要求受託者對財產進行妥善的保管並使其增值;受託者接受委託者的委託,同時獲得財產的自主經營權和處置權,並負有向委託者報告受託責任履行情況的義務,這樣,基於財產所有權上的受託責任便得以確立。“受託責任觀”的主要觀點是:會計的目標是以恰當的方式有效反映資源受託者的受託責任及其履行情況。它將會計人員看作是處於委託者和受託者之間的中介角色,它強調的是編制財務報表依據的會計準則和會計系統整體的有效性。會計信息的提供立足於過去,以經營業績為主。
決策有用觀”的產生依託於資本市場的發展。在資本市場中,股份公司的股權分散更加廣泛,所有權關係淡化,所有者和經營者不是直接地進行溝通、交流,使得委託代理關係變得模糊,極其分散的投資者不可能行使一般意義上的管理,作為市場投資者,他們不是關心企業的資本保值和增值,而是更關注股票行情,即資本市場的平均風險和報酬水平以及企業可能的風險和報酬。如果經營者的業績不能令人滿意,所有者不是直接更換經營者而是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賣出其擁有的股份,併購入其認為有利的股權,從而使得資源受託方將管理的中心,從有效的管理受託資源轉向在資本市場上最大限度地樹立良好形象。“決策有用觀”的主要觀點是:會計目標在於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於經濟決策的數量化信息,它最為關注的信息是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它強調的是會計人員和信息使用者之間的關係,不過多強調信息使用者與公司經濟活動之間的關係,強調的是財務報表本身的有用性,而不是編制報表所依據的會計準則和會計系統整體的有用性。
在西方的概念框架中,對於上述兩種觀點經常有爭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SAC)認為:財務報表的目標應同時滿足:提供對決策有用的信息;反映管理當局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是“決策有用觀”的支持者,在美國FASB中關於企業財務報告的目標的規定中,總的說來,財務報表的目標就只提供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但同時把反映管理當局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的評估也列入經濟決策的內容。
我國基本準則中對於財務報告的規定參考了ISAC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但沒有完全照搬,而是把財務報告提供的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會計信息定為兩個用途,而且把反映企業管理層的受託責任放在目標的第一位,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國際上普遍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一定的差別。
考慮到我國現行的經濟環境,在我國現階段,將會計目標定位於向委託人報告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是比較恰當的。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處於一個過渡時期,初步建立了資本市場,但各種機制尚不健全,資本市場處於弱勢,而且國有股一股獨大流通股所占比例偏低。而且,我國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後,受託責任關係將主要通過國家授權的機構與企業經營者直接接觸形成,資源的委託方與受託責任明確,可以清楚的辨認。所有這些使我國的會計目標具有特殊性:會計目標應當是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有用,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滿足投資者、債權人等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
受託責任觀的會計思想在相關的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中有實質性的體現。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規定債務重組利得可以計入當期損益,就是受託責任觀的體現。因為債務重組利得畢竟是債權人而不是所有者做出的讓步,過去將其不經過損益表直接計入資本公積,是將會計主體(受託人)與所有者(委託人)的經濟行為混為一談,現將其直接計入損益,明晰了兩者的責任關係。
新時期財務報告目標的革新已成事實,這必將帶來對會計理論及實務框架做相應變革的客觀需求。誠然,對於現行的會計理論及實務框架的改革,是一個非常複雜且異常艱巨的系統工程,在短時期內不會一蹴而就。但是,對現行會計理論及實務框架的重建,以及對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的革新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尋求新框架,建立新原則,我們應該積極努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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