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的核算

負債的核算是指對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的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負債的核算
  • 所屬學科:會計學
《企業會計準則》界定的企業負債的含義主要是:(1)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負債這種經濟責任是由於企業過去的經濟業務所產生的,並由企業現在承擔的,而不是將來要承擔的。如企業因過去借款而現在承擔到期還本付息的經濟責任。對於未來經濟業務可能產生的經濟責任,不能確認為現在企業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即負債;(2)負債還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責任。一項經濟業務要被確認為企業負債,不但要求它是企業現在已經承擔的經濟責任,而且要求它必須是能夠以貨幣計量的的經濟責任。這是因為,任何企業需要現實償還的負債,都要有一個確實的到期要償還的金額,如果沒有金額,則企業負債將無法償還。(3)負債是企業將要以資產或提供勞務來償還的經濟責任。作為企業負債不僅僅是具有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責任,而且還要以企業所擁有的資產或能提供的勞務來償還。除了企業以資產或提供勞務償還負債外,也可以採用“以債償債”的過度辦法,即在企業償還負債可動用的資產或提供的勞務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舉借新的債務而償還舊債,以暫時緩解企業償債的困難。企業負債按照其償還時間的長短分作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兩類。流動負債是將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的債務。隨著企業資金供應渠道的多元化、企業的所有者和債權人更加關注企業的經營成果。特別是債權人主要關心的是自己借給企業的資金能否收回,即關心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因此應加強企業的負債管理和核算。為了正確反映企業的負債,應對負債進行確認、計量、記錄,有效地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負債的核算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對流動負債的核算,二是對長期負債的核算,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負債,應設定“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票據”等流動負債科目,以及“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長期負債科目。企業取得負債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有:負債科目;企業償還負債時,借記有關負債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負債類科目的期末餘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企業負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