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徵物經濟

象徵物經濟又譯“代幣經濟”。運用二級強化原理以改變或形成某種行為的方法。在行為矯正中用於獎勵適當行為的象徵性物品,如籌碼、紅星之類的物品本身無獎勵價值,但是因由此可得到具有獎勵價值的物品或活動,從而獲得了獎勵價值。它的使用一般有三條基本原則:(1)只用來獎勵良好行為;(2) 對某一行為的獎勵數量與對該行為的要求成比例;(3)可以兌換有實際價值的獎勵物或活動。

例如,兒童按時吃、睡和做作業,使給予一個紅星,三個紅星可換取一顆糖,五個紅星可看一次電視等。此法根據個體自發性活動, 配合外在強化控制,以期逐步以正當的行為取代不當的行為,因此對矯正精神病患者的不良行為也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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