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年度工作計畫和安全質量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順縣交通運輸局
- 股室:5個
- 局長:吳偉明
- 副局長:張偉強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協調外貿貨物運輸,負責省內、跨市、縣旅客運輸協調管理以及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重點和大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
(三)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和調控,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
(四)負責和組織公路及其設施建設、維護,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和運政管理,負責道路運輸、經營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輛維修、汽車租賃、公路運輸服務、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指導公共客運工作。
(五)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查,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渡口、港航碼頭設施行業管理。
(六)負責全縣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和上報工作,按有關規定對下屬交通部門進行內部審計。
(八)擬訂交通科技發展規劃,組織交通科技成果推廣和開發,指導交通行業標準和規範的實施及監督,負責交通環境保護、技術專利、節能減排、設備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指導交通行業行風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承擔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下屬事業單位。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吳偉明(黨委副書記、局長):負責交通運輸局行政全面工作。
羅燦雄(黨委書記):負責交通運輸局黨委全面工作。
賴學為(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管黨建、人事監察股工作。
張偉強(副局長):分管財會審計股、第二運輸公司工作。
黃紀生(副局長):分管綜合基建股、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簡國劍(紀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曾令冰(副局長兼地方公路站長):分管地方公路站全面工作。
許能洪(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工作。
廖堅強(主任科員):分管交管總站、安全生產工作;
內設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內設5個股(室)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副科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及信息化發展規劃,機關安全、政策協調、保密、政務公開、對外宣傳、來信來訪、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綜合基建股。
負責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交通基建行業的標準、定額,擬訂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組織縣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質量管理和造價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基本建設,組織和負責公路、水運、港口、碼頭基礎設施的建設,組織公路、水路、港口、碼頭建設項目的立項、概算、預算、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審查和上報審批工作,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縣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
(三)交通運輸管理股。
承擔道路運輸的市場監管及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的相關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經營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輛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客貨運輸車輛、線路發展和運輸站場、交管站場建設等計畫,組織實施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的運輸,協調外貿貨物運輸,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發展公路運輸市場,負責對港口、渡口公共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科技、計畫和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交通科技項目攻關,負責交通環境保護、技術專利、節能減排等工作。
(四)人事監察股。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交通部門技術工人的考核評審,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建、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計畫生育、共青團、工會、婦女、社會勞動保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等工作。
(五)財會審計股。
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經費、信貸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負責辦理交通資金的撥付及使用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交通行業財會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財務統計等工作。
(六)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指導監督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局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交通執法工作。
其他事項
(一)豐順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為縣交通運輸局直屬行政機構,正股級建制,其編制另行核定。
(二)縣地方公路站、交通管理總站為交通運輸局的下屬事業單位。
(三)綜合運輸體系建立。
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全縣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部門協調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四)與公安交警部門的職責分工。
1、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由縣交通運輸局實行行業管理。
2、公路上增設交通道口和設施,經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門聯合審批同意後,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修建。
(五)與工商、稅務部門的職責分工。
工商、稅務部門憑交通部門核發的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車船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
(六)與水利、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分工。
1、交通部門興建設施涉及水利方面的,應事先徵求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水利部門興建水利設施涉及航道運輸的,應事先徵求交通主管部門的意見。
2、在公路範圍內挖沙石,開採礦產,國土資源部門在審批前應事先徵求交通主管部門意見。
(七)與對外貿易經濟部門的職責分工。
直通港、澳運輸車輛管理,按現行管理辦法和《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