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安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詔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漳委辦[2011]125號)和中共詔安縣委、詔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詔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詔委發〔2012〕3號),設立詔安縣交通運輸局(加掛“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詔安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詔安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獲得榮譽,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全縣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譽鍵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多和仔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將原縣交只碑茅通局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將縣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鎮您朵刪客運與計程車管理的職責劃給縣交通運輸局。增加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運營和對轄區內鐵路運輸工作聯繫協調的職責。
(四)推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推動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推動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和實施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二)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擬定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管轄的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縣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鎮客運、出租汽車、城市捷運和軌道交通運營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縣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管轄的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臘漏協定;按規定對管轄的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按規定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
(七)指導全縣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指導全縣管轄的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聯繫、協調港口、鐵路管理機構;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港口、鐵路運輸的銜接;參與港口、鐵路建設的組織與協調工作;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涉及港口、鐵路事務的有關事項。
(九)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做好交通系統涉外、對台工作。
(十)負責協調阿微膠求、指導、檢查、督促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暫不設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職責分工。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指導管理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城市捷運、軌道交通規劃的審核、上報工作。
(二)交通運輸總體規劃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縣交通運輸局參與。
縣交通運輸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做好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前期工雄牛棕連作和有關問題的協調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以及審定工作,協調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有關重大問題。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暫不設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職責分工。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指導管理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運營。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城市捷運、軌道交通規劃的審核、上報工作。
(二)交通運輸總體規劃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縣交通運輸局參與。
縣交通運輸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做好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前期工作和有關問題的協調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以及審定工作,協調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有關重大問題。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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