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述,地 址,主要職能,辦公室,綜合執法科,綜合規劃科,社會事業科,農村經濟科,工業科,服務業科,體制改革科,投資科,能源與資源環境科,高技術科,信息化科,產業科,利用外資及海外投資科,中小企業綜合協調科,中小企業改革發展科,中小企業產業與合作科,綜合價格調控科,價格科,物價收費管理科,糧食綜合管理科,糧食購銷調控產業科,糧食市場監督檢查科,糧食財務審計科,行政許可科,組織人事科,近年情況,
基本概述
縣發改經濟委是研究擬訂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並主管物價及糧食流通、糧油儲備的職能職能部門。
地 址
豐縣經濟開發區中陽大道東延伸段電動車研發中心四樓
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徐委發〔2010〕27號)和中共豐縣縣委、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豐委發〔2010〕43號)有關精神,組建縣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掛縣中小企業局、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職責,縣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設2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繫;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擬定工作計畫和各項管理制度;負責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定案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宣傳、接待、後勤、安全、穩定、武裝、信息化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 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有關工作。
綜合執法科
組織發展改革工業信息化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和檢查;組織協調法規綜合性調研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本部門法治及綜治工作,承擔依法經營協調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煤炭經營管理、電力管理、散裝水泥管理、無線電管理等行政執法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綜合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以及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建議; 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縣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規劃;提出相關政策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專項等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市)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審定工作。
監測分析市內外及全縣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預測、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收集、匯總全縣經濟與社會發展預期調控目標和主要計畫指標執行情況,起草或參與起草重要檔案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組織、協調委內綜合性調研活動;指導、協調全系統的調研工作;負責組織、銜接、落實區域經濟發展、對口支援、蘇北發展和南北掛鈎有關事項。
社會事業科
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和計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綜合協調社會事業各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負責轉報社會發展領域的投資類建設項目;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組織全縣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評估,研究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和社會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牽頭擬訂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並銜接平衡有關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全縣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布局;參與編制縣綜合交通運輸和郵政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項目計畫;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審核轉報基礎產業發展重大建設項目;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農村經濟科
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綜合協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業現代化相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審核轉報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禽業、漁業、氣象等方面的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生產資料的引導和調控工作;參與研究農村扶貧、開發工作。
工業科
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有關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協調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及促進相互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規劃戰略產業、支柱產業及重大生產力布局,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牽頭負責工業方面中央和省市各類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做好經濟動員工作。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建立統計工作體系,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起草季度和年度全縣工業經濟形勢研究分析報告,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工作;指導銀企溝通合作與直接融資工作;協調緩解企業生產流動資金矛盾;承擔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的調度和協調工作;組織和引導企業開拓市場,擬定鼓勵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市場行銷體系;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組織對工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
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百億元級企業培育工程;監測分析大企業大集團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企業加強管理,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研究擬訂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企業經營者培訓工作;指導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推進企業建立自主培訓機制;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方面的有關管理工作,推進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業化進程;開展國際合作培訓與交流;指導企業智力引進。
服務業科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和綜合協調全縣服務業發展,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審核轉報服務業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服務業發展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規劃計畫;協調、爭取、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及扶持政策的落實工作;指導和組織服務業人才培訓,推進服務業品牌和標準化建設。
監測分析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除工業產品外的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商品價格調控政策;參與做好地方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儲備。
體制改革科
巨觀指導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負責擬定和實施基層工業企業、商貿流通企業和事業單位改革改制意見;協調解決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指導民營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指導各系統主管部門制定企事業改革改制方案,並依法定程式審批;監督檢查指導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制定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年度發展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進行銜接平衡;檢測分析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態勢;對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組成人員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規定承擔擬上市企業審核有關工作,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工作;承擔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審核工作;監督企業(公司)債券融資活動;參與產業投資基金的有關工作;研究擬訂企業上市和資本運作的規劃、意見、政策,推進企業上市和資本運作; 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對擬上市企業的融資項目進行審核,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募集資金的投向;參與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監督上市資金運用,引導資金投向。
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統籌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改革方案的銜接;研究並協調指導重點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推進完善市場體系的重大改革措施;根據縣政府授權,參與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投資計畫、資金來源和政策措施,承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編制;研究提出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和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的檢查、監管、稽察、督促等工作;統籌協調縣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提出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及建設項目安排意見;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工作,組織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核心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工作,負責審核和轉報由國務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工作;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能源與資源環境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戰略問題,承擔全縣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全社會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發展節能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方面專項資金的組織、審核、申報與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承擔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電廠)產品認定工作;推動落實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組織開展節約能源和有關循環經濟宣傳和交流與合作;指導、推進全縣散裝水泥。承擔全縣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我縣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
參與全縣能源規劃編制工作,擬訂能源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的發展;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牽頭編制政府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專項發展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石油、天然氣儲備、供應及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煤電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參與電、熱價格的制定、調整和管理,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監測分析煤炭、電力能源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實施對電力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承擔電力統計工作;制定電力有關標準;推進熱電聯產的改造套用,承擔熱電聯產生產運行管理和熱電聯產企業(機組)年度核驗工作;平衡全縣電力電量,編制電力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查電網事故及非常情況下的電網拉(限)電序位,保證供用電穩定;劃分和管理全縣供電營業區,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煤電油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和緊急調度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負責電力保護工作。
參與擬訂煤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統籌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煤炭資源,依法申報開辦煤礦;維護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受省市委託承擔煤炭生產許可和煤炭經營企業資格監督管理;參與煤炭產需協調和應急保障工作;推進全縣煤炭生產、安全技術改造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和現代化礦井建設;承擔煤炭統計、市場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煤炭行業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
高技術科
組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高新技術及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統籌科技及信息化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實施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新興產業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研製開發和產業化、信息化示範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項目;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審核、推薦、認定、建設市級、省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指導行業共性技術創新機構建設;負責審核轉報高技術產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管理歸口的高技術產業發展資金;積極推動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和交流;承擔科技成果創新和產業化工作,推動新興產業形成和發展,承擔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國產化、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等項目;組織縣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和項目驗收,參與審核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負責組織企業技術進步獎評審;負責推進產學研聯合,指導國內外產業技術合作與交流,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承擔全縣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及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授權和分工申報、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按規定申報、實施和督查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按規定承擔內外資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購置進口和國產設備抵免稅審核轉報工作;監督管理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聯繫和指導有關投資類中介機構。
信息化科
承擔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範圍內無線電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信息化發展、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產業及信息安全的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政策和技術規範;提出信息化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縣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承擔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監督及績效評估工作,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協調全縣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部門的網路互通和業務協同;指導推進社會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承擔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組織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有線、無線)、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信息技術成果產業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推動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指導信息技術引進、創新和利用外資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電子發展基金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信息產業類項目;指導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擔對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信息產業運營分析工作;按規定開展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系統集成資質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認證管理;推進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協調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組織開展風險評估等基礎性工作;協調開展和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承擔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管理;統籌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安全公共基礎項目建設,促進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承擔信息安全相關服務機構監督管理,依法指導管理電子商務認證工作。
產業科
擬訂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和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意見;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根據許可權負責車輛生產準入管理,辦理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有關工作;
組織制定並實施鋼鐵、有色、黃金、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輕工、紡織、醫藥、機械、汽車、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並推進實施;研究提出行業發展的經濟、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初審和報批工作,承擔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小化工整治有關工作;承擔汽車行業規劃和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依法承擔有關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預審工作;對本行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技術創新等項目及財政用於本行業有關專項資金進行初審,協助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管理;按規定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參與相關行業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承擔開辦農藥生產企業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
利用外資及海外投資科
研究擬定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提出利用外資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及政策;按照許可權核准、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產品目錄,並參與有關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生產企業出口的有關政策措施;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工作,指導企業與跨國零售集團加強合作;承擔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報批相關工作;承擔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縣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工作,參與開發區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外貿發展戰略,負責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的動態監測、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委內日常外事工作。
中小企業綜合協調科
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中小企業法規、方針、政策;擬訂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承擔中小企業系統的行政複議工作;組織中小企業發展與改革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中小企業發展扶持資金的預算、管理與監督工作;承擔民營企經濟投訴工作。
中小企業改革發展科
負責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招商引資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和制度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推進建立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創業輔導,指導全縣全民創業、創業諮詢,指導創業基地建設;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企業家隊伍培訓工作。
中小企業產業與合作科
指導中小企業調整產業、產品和布局結構;指導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推動產業集聚;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配套發展;推進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和指導中小企業勞動、衛生、環保及節能等方面的工作。
綜合價格調控科
擬訂年度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計畫;承辦全縣價格形勢分析預測,組織落實價格調控措施;承辦政策調研及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工作;組織價格聽證;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價格科
承辦農產品、工業品、醫療服務、藥品、公用事業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工業品、醫療服務、藥品、公用事業價格監管工作。承擔國家、省市價格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下達的農產品、工業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任務;負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監審和重要商品成本調查工作。
物價收費管理科
承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承辦交通、旅遊、電信等服務和房地產價格政策與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交通、旅遊、電信等服務和房地產價格監管工作。
糧食綜合管理科
組織開展全縣糧食流通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開展糧食流通工作有關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提出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建議,推動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貫徹執行地方糧油儲備有關管理制度;落實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糧食現代物流、糧油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經營;承辦國家、省、市和縣糧食流通投資項目落實工作;承辦糧食行業科技管理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糧食購銷調控產業科
參與全縣糧食市場安全保供、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承擔軍糧供應工作;承辦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辦糧油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糧食市場監督檢查科
承擔糧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依法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油的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承辦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糧食財務審計科
協調落實糧油購銷、儲備、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產業化發展等相關財政、金融、稅收政策;研究擬定縣級儲備糧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縣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參與監管糧食風險基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指導全縣糧食系統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
行政許可科
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 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近年情況
近年來,發改委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突出“三重一大”、“兩化”融合、服務業集聚區三個重點,著力推進支柱產業集聚擴張、工業經濟跨越發展、服務業提檔升級,努力在政策指導、協調服務、信息諮詢、運行監測、調查研究五個方面實現新突破。連續七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單位, 2008年被江蘇省評為發改系統先進單位,2010年被縣評為“十佳服務單位”,發改經貿委視窗被評為“十佳服務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