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檢修設備管理制度

《變電檢修設備管理制度》是一套為了保障電網的正常運行而設的制度。

1 目的
1.1 為了搞好設備管理,保障電網的正常運行,實行安全經濟供電,特制定本制度。其中內容若與集團公司制度牴觸,按公司制度執行。
1.2 修試變電(或協調其他科室)管理的設備及設施,必須按照銘牌或製造廠家的規定參數運行,並嚴格執行有關的運行、操作、檢修規程。
1.3 公司所轄的設備,一律實行分工管理責任制。所有設備必須有設備主人,逐件逐台落實到班組和個人,消除無人管理的設備。
1.4 設備分工管理必須有明確的分界點、各負其責。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修試變電所轄設備的運行管理。
3 職責
3.1 建立健全設備台帳,明確設備主人,搞好設備運行。
3.2 修試變電主任有權對各班組的設備管理進行檢查及考核。
4 工作程式及內容
4.1 設備分工管理
4.1.1 變電站設備的分工管理
4.1.1 .1 每座變電站的設備必須有設備主人,根據各班的工作性質,將變電站的一、二次設備的設備檢修主人指定到人。
4.1.1 .2 每座變電站的設備必須建立台帳,內容詳盡,包括設備名稱、型號、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各種參數及檢定日期。
4.1.1 .3 建立設備缺陷制度,做到應消必消,及時消除設備缺陷,一類缺陷立即消除,二、三類制定計畫及時消除 , 並建立詳細完備的消缺記錄。
4.2 大型工器具及儀器設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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