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師考試

護師考試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護師是護理人員的初級技術職稱,相當於醫師或技師,可以是大中專學歷的護士工作五/三年後通過考試獲得,也可以是護理本科生在畢業後工作滿一年後通過考試獲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護師考試
  • 外文名:Practitioner to test
  • 概述:是護理人員的初級技術職稱
  • 考試科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
概述,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報名時間,報名材料,考試時間,考試題型,成績管理,通過標準,證書管理,護士與護師的區別,

概述

護師是護理人員的初級技術職稱
護士和護師的區別也就是助理醫師和醫師的區別
護師考試每年組織一次

報考條件

(一)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定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二)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考試科目

初級護師考試設定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護理學專業(初級護師)考試科目與內容相應關係見下表:(對應表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參見考試大綱)

報名時間

初級護師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一、網上報名時間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2014年護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已經公布:
2014年護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25日,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1月9日至1月28日,具體時間由各地區自行安排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採用網上報名,考生可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和《網上報名操作手冊》進行申報。
1、考生登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於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提交報名申請。
2、註冊用戶名:考生登入後,點擊“個人報名入口”,在登錄頁面先註冊用戶名、設定登錄密碼、填寫校驗碼,登入到報名界面。
考生在網上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是登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修改、查看、列印等操作的唯一識別依據,須妥善保管好,系統不提供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功能。
每個用戶名和相應的密碼只能對應一個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戶名進行報名,否則將導致考生信息丟失。
3、填寫申報信息:考生請如實準確填寫信息,並仔細核對;按照就近的原則選擇考區、考點,凡因弄虛作假、填報信息錯誤及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參加考試、影響後期證書的發放等,後果由考生自負。
4、簡訊通知:考生在填寫個人信息時,請填寫真實的手機號,考試重要信息將以簡訊形式定期免費傳送。
5、上傳照片:考生在填報信息完成後,應將本人照片上傳。具體要求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為白色,格式為jpg,照片檔案大小必須在20kb—45kb之間。
6、列印申報表: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後,請自行列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並妥善保管,供現場報名確認時使用。
7、修改信息:考生可於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信息修改並保存,須重新列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並仔細核對,確保用於現場確認的申報表信息與報名系統的最終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過查看申報表右上角驗證碼號的後兩位數字來判斷信息修改的次數,以後兩位數字最大的版本作為最終版本來列印申報表,用於現場確認。
8、歷史考生: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報考時必須填寫上一年度使用的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法實現滾動計算。
二、現場確認時間
現場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份,具體以考點通知為準。
2014年初級護師考試現場確認時間暫未公布,請參考2013年初級護師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1月4日至1月27日,各地區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安排確認時間。
考生持所列印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申報表蓋章:考生應攜帶申報表至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等),並確認個人報名信息簽字,交費。

報名材料

1、《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原件或聘用證明原件;
5、相關準入資格證書原件;
6、工作崗位變動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現崗位的有關證明;
7、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以往考試成績單或准考證原件、複印件。
注意事項:考生在確認單上籤字後,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選考點或其下設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考試時間

初級護師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2014年初級護師考試時間暫時還未確定,請參考2013年初級護師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題型

每個專業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分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題量為100題,全部為選擇題,有A1、A2、B1、A3、A4型題。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示例:
(一)A1型題(單句型最佳選擇題)每道試題由1個題乾和5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題乾以敘述式單句出現,備選答案中只有1個是最佳選擇,稱為正確答案,其餘4個均為干擾答案。干擾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確,或是部分正確。
細胞壞死的主要形態標誌是
A、線粒體腫脹
C、胞質嗜酸性增強
D、胞質脂滴增加
E、自噬泡增多
(二)A2型題(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由1個簡要病歷作為題乾、5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備選答案中只有1個是最佳選擇。
35歲女性,3周前感冒伴咽痛,2周前已痊癒。近5天頸前疼痛明顯,有低熱來門診。查體:T 37.8℃,皮膚無汗,甲狀腺Ⅱ°大,右葉硬,明顯觸痛拒按,WBC 7.8×109/L。臨床診斷最可能是
A、甲狀腺右葉囊腫出血
B、甲狀腺癌伴出血
C、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
(三)A3型題(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開始敘述一個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2個~3個相關問題,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但測試要點不同,且問題之間相互獨立。
(1~3題共用題乾)
35歲男性,因飽餐和飲酒後6小時出現中上腹疼痛,放射至兩側腰部,伴有嘔吐2次,為胃內容物,自覺口乾,出冷汗。查體:T 38℃,四肢厥冷,脈搏116次/分,血壓10/6 kPa,腹膨脹,全腹瀰漫性壓痛、反跳痛肌緊張,肝濁音界存在,移動性濁音陽性,腸鳴音消失。
1.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不應考慮的診斷是
A、穿孔性闌尾炎
2.患者經檢查診斷為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體的顏色是
A、無色清亮液體
*B、棕褐色液體
C、膽汁樣液體
D、膿性液體
E、血性液體
3.治療方針應是
A、胃腸減壓,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B、中藥與針刺
C、補液抗炎
*D、緊急手術
E、糾正休克後手術
(四)A4型題(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開始敘述一個以單一病人或家庭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3個~6個相關問題。當病情逐漸展開時,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時陳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設信息,這些信息與病例中敘述的具體病人並不一定有聯繫。提供信息的順序對回答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又與隨後的改變有關。回答這樣的試題一定要以試題提供的信息為基礎。
(1~3題共用題乾)
18歲女性,2年來覺下前牙咬東西無力,近期牙齒感覺鬆動。檢查下前牙鬆動Ⅰ度。牙齦紅腫,有牙石,其它牙齦微腫。
1.採集病史重點了解
A、有無外傷史
*B、家族史
C、不良習慣
D、口腔衛生習慣
E、有無服藥史
2.重點檢查項目是
A、牙髓活力
*B、X線片
C、鬆動度
D、外周血象
E、牙周附著喪失水平
3.根據上述檢查初步印象為牙周炎,有助於進一步確定診斷的檢查是
A、全身頭顱X線
*B、齦下菌斑細菌學檢查
C、局部組織病理檢查
D、藥物過敏試驗
E、內分泌檢查
(五)B1型題(標準配伍題)試題開始是5個備選答案,備選答案後提出至少2道試題,要求應試者為每一道試題選擇一個與其關係密切的答案。在一組試題中,每個備選答案可以選用一次,也可以選用數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選用。
(1~2共用備選答案)
A、血源性
B、腺源性
C、損傷性
D、牙源性
E、醫源性
1.新生兒頜骨骨髓炎感染來源多為(A)
2.化膿性頜骨骨髓炎感染來源多為(D)

成績管理

1、2003年考生甲報考了護理學(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2004年報考了護理學(師)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師)專業的考試;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甲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護理學(師)專業的考試。
2、異地考生
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報考了護理學(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因工作調動原因,2004年在天津報考了護理學(師)專業的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師)專業的考試,由天津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天津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考生專業資格證書;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乙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護理學(師)專業的考試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
護理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高級護理專業技術資格擬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通過標準

初級護師考試成績各科目均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證書管理

一、申請護士執業註冊的條件根據《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規定:護士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護理活動。
二、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四、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註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註冊,並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註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註冊日期和執業地點。《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
六、護士執業註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七、護士執業註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註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註冊部門申請延續註冊。
八、護士申請延續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註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九、註冊部門自受理延續註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註冊。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註冊: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十一、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註冊和延續註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註冊:
(一)註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註冊的;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註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十二、護士在其執業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註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註冊。但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准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准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
十三、護士在其執業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註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註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註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註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註冊部門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註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註冊提供便利。
十四、護士執業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註冊部門辦理註銷執業註冊:
(一)註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註冊;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
(三)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十五、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護士執業註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護士執業註冊條件者準予護士執業註冊的;
(二)對符合護士執業註冊條件者不予護士執業註冊的。
十六、護士執業註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護士執業註冊,並給予警告;已經註冊的,應當撤銷註冊。

護士與護師的區別

在從學校畢業之後,工作滿一年,即可以考試,中專大專學歷的護校畢業生經過第一次考試也就是執業護士資格考試之後,再經過註冊,即可以成為護士,在成為護士之前的這一段時間,一般稱為準護士。
護士即具有一般的護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獨立完成護理任務。而準護士只能做輔助工作。
護師是護理人員的初級技術職稱,相當於醫師或技師,可以是大中專學歷的護士工作五/三年後通過考試獲得,也可以是護理本科生在畢業後工作滿一年後通過考試獲得。
護師的工作職責與護士沒有明顯的差異,但是在一個護理組中可能分工不同。
在護師之上,還有主管護師(相當於主治醫師)和正副主任護師,主要負責病區及護理部的管理工作,就是人們常說的護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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